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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3-07-29

2021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潮汕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我校高职扩招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对象


(一)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二)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和我校专业报考要求且拟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直接使用已获得高考报名号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无需重新进行高考报名。高职扩招报名、院校专业志愿填报、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一)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并按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


(三)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我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报考专业、各类专班的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办学形式,结合自身实际报考我校各类生源专项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四、专业及招生计划


院校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招生

计划

招生类型

学制

学费

教学点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

001

90

退役军人班

3

8000元/年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

002

360

退役军人班

3

8000元/年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室内设计

003

30

普通班

3

6000元/年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

004

30

普通班

3

6000元/年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

005

30

普通班

3

6000元/年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

006

30

普通班

3

6000元/年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

007

30

普通班

3

6000元/年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五、考核要求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执行自主招生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考核工作由我校自主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一)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二)考试形式:笔试采用线上考试方式。“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合并同卷进行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三)考试组织:由校本部统筹,教学点协助组织。


(四)考试要求:所有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考试。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确保透明、公开。


学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自行印制《新生录取通知书》,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直接寄送至录取考生,确保寄送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邮件安全。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七、培养模式和学籍管理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籍管理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八、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九、注意事项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高职扩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51号)有关要求执行。我校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在招生宣传发动、考生资格审核、试题命制及运送保管、考生考核组织,以及招生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十、联系方式


(一)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学校网址:www.cspi.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


(二)教学点: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020-2223905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走马风东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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