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坚决执行!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3-07-31
为进一步解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昨日,江西省教育厅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确保本地户籍或已申领居住证房屋承租人有同等入学权利;2020年秋季学期起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中小学校,需安排不低于40%比例的招生计划随机派位录取。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A、严禁提前或预留学位变相招生
通知明确要制定科学的招生入学办法。严禁中小学校提前招生或通过承诺预留学位等形式变相提前招生,要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入学权利,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确保本地户籍或已申领居住证房屋承租人有同等入学权利,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有本地户籍或已申领居住证,并且以租赁住房为唯一居所的房屋承租人”同等入学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均应按照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B、不得通过任何考试选拔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初中和小学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
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安排不低于40%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仅可组织一次面谈并全程录音录像,严禁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及奥赛等竞赛结果挂钩。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科学编班、阳光分班并均衡科学配置教师。普通高中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
C、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办普通高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反规定招生的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记者注意到,中考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范围,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