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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3-08-01

2023级新同学: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你们已正式成为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大家庭的一员!在开学前,请提前准备做好来校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

2023年9月11-12日。

二、报到对象

2023级全日制统招博士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5+3一体化转段生);

2023年各类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各类研究生。

三、报到地点

研究生新生均到各录取学院报到,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及学院后续公布的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

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研究生入学报到地点由所属直属附属医院安排。

四、报到材料

下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

1.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者要将原件交保卫处,在落户扫描后归还本人;

2.新生报到单: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下载,完成手续交学院;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交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

博士生(含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博连读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籍认证报告);

硕士生(含各类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学位博士生提供;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交学院;

7.定向合同:定向就业研究生提供,交学院;

定向就业研究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重医系统各单位职工定向就业到重医系统各单位的,由重医系统各单位人事处统一将职工定向就业详细信息名单报研究生院。

8.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提供;

9.脱产学习推荐表:

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在职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还须交(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

10.其他材料:

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户口迁移相关材料;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附件1):限办理贷款的研究生提供;

学院要求的其它报到材料。

五、开学报到程序

(一)网上报到

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报到入学(待报到)”,打印《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生报到单》。

(二)现场报到

请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系列新生入学通知完成相关手续。

1.交费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财务服务相关事宜》的通知。学校未通过其他渠道收取和退还学费、住宿费等事宜。各位同学要时刻保持人身财物安全意识,与学校、学院和导师三方都确认情况,谨防上当受骗!

2.门岗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录入人像信息事宜的通知》。

建议新生从袁家岗校区东门进入、缙云校区从东门或北门进入(视校区当天安排为准)。若刷脸识别无效,请持录取通知书原件交由门岗工作人员查验后进校。

送行人员及车辆不能进入学校。如遇进校人流较大时,请排队耐心等候。

在各临床学院报到的新生,还应提前了解各临床学院相关要求。

3.住宿

详见《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校住宿须知》。

在各临床学院住宿的同学,按各临床学院安排执行。

4.报到流程

出示录取通知书→资格审核(证件审核、交费审核)→领取银行卡等资料→报到登记、签订安全承诺书(附件2)→办理党团组织关系→交体检报告。

5.报名要求

(1)必须由新生本人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提前准备好所有证件原件供审核,材料不齐者须在9月25日前补齐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学生须准备好微信交费电子票据或网上交费凭证供审核。无法交清学费可按规定和流程办理绿色通道,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财务服务相关事宜》的通知。

(4)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事宜详见《关于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醒: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含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各类研究生)必须在今年8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

六、学籍管理

(一)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报考资格、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必须按时到校报到。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我校研究生院同意,不按时报到且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应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延迟报到申请表》(附件3),于9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于9月25日17:00前到所在学院报到。无故未在9月25日17:00前到学院报到的新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四)2023年以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研究生须在9月11日前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

(五)新生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表格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下载)。保留入学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交学费、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户口、档案不转入学校。

(六)研究生入学后,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请在9月25日前,对研究生信息系统中个人信息进行再次核对和更新。

(七)各类在职申请学位人员不具有研究生学籍,不调档、不迁移户口、不安排住宿、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七、入学体检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通知》。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需参加入学体检。建议新生尽量选择以下(一)、(二)两种方式完成入学体检:

(一)入学前一个月内完成、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盖公章的体检报告(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辨色力、视力、肝功、胸片即X线摄影等),在报到当天交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我校校医务室申请免除入学体检。

(二)报到后到我校各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上),9月25日前将体检报告交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校医务室申请免除入学体检。

(三)未选择以上(一)、(二)体检方式的新生,可在报到当日在学院登记,根据学校校医务室通知时间统一安排入学体检。

特别提醒:无论新生选择哪种体检方式,若经校医务室审核体检结果有问题的新生,须根据校医务室要求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暂不适合入学的,保留入学资格。

八、入学教育

新生须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有关入学教育内容。具体安排请见后续研究生院官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通知。

九、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原则。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十、教学安排

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相关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gs.cqmu.edu.cn/Gmis/home/stulogin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4日

附件【附件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3延迟报到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4各学院联系方式.doc】

附件【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校区交通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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