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实施意见》 三年内计划新建中小学、幼儿园536处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3-08-01
日前,《成都市人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根据《实施意见》,成都市中心城区三年内计划新建中小学、幼儿园536处。同时,成都将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此外,成都市还将强化学生全面发展身心素质,让每位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形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
另外,《实施意见》提出,将严格公办学校建设优先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等“三个优先”。值的关注的是,《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
《实施意见》的落实,还将为成都城乡义务教育带来哪些变化?1月3日,成都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实施意见》中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一、如何保证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成都市教育局:一是在规划上强调要求各区(市)县*要结合城区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编制所辖行政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布局规划(2020-2035年)》。
二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流动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购*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二、如何加快解决“城镇挤”的问题?
成都市教育局:一是加快公办学校建设进度。文件特别要求各中心城区*要按照《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分年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建设计划,三年内新建中小学、幼儿园536处。郊区(市)县*要按照《布局规划》,根据学位需求,参照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制定本辖区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主体,并督促各建设主体按计划开工建设。
二是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区(市)县*要严格落实成都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及当地专项规划。加强入学管理,合理确定入学范围,严厉查处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简阳市到2020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其余区(市)县2020年基本消除60人以上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0年,小学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班、初中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班。
三、如何建立保障学位有效供给的长效机制?
成都市教育局:一是严格公办学校建设“三个优先”。文件要求公建配套学校必须优先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未按土地出让方案及合同约定时限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经营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二是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文件规定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新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单位,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三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文件要求公建配套学校完成竣工备案后,建设主体在三个月内实体移交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年内完成产权权属办理手续。
四、如何有效优化城乡学校教师队伍结构?
成都市教育局:一是优化学历结构。文件提出大力支持城乡学校教师提升学历,对公办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教师在职提升获得本科学历的奖励1800元/人,对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在职提升获得研究生学历的奖励6000元/人,到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师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严格落实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推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能力水平。
二是优化职称结构。文件提出健全成都市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办法,推进“未来教育家”等培养项目,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文件提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公办小学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15%、公办初中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20%。文件还提出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
三是优化学科结构。文件提出坚持“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面向全国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要求“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优秀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开齐开好国家课程,配齐配强音体美教师”,并“按照1000:1的标准配备中小学心理教师”。
四是优化区域结构。坚持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依据区(市)县义务教育在校生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数量,健全编制跨区域调整机制。对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不足的,可采取调剂一般事业编制的办法予以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学校教师配备的科学化、精细化、优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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