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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3-09-25

2024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深厚建筑、水利、电力、地质等基础工业行业背景及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A类)。学校具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是首批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全国五所大学之一,曾是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全国百所大学之一。

底蕴深厚,行稳致远。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建国初期。1951年至1953年,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先后成立,历经五十载,三校几经易名,隶属关系和办学层次多次变更,主要归属原冶金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管理。上世纪60年代,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曾升格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三校均成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2000年3月,三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两区办学,资源丰富。学校现有湖东和湖西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44.2万㎡,建筑面积32.7万㎡,仪器设备总值4.6亿元,馆藏文献总量442.3万册(种),中外文数据库15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6个。

强化学科,精进专业。学校现有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5个学科门类;16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向;6个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全部进入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客观评价排名前30%,且全部进入全国校友会排名前50%。设有22个教学机构,49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有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工程造价),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1个国家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CDIO试点专业,13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资源勘查工程),8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1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5年,获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19项。

立德树人,精育英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共1.6万余人。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治校方略,面向基础工业行业,服务吉林、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建筑、水利、电力、地质、机械等基础工业行业培养立德为先、身心两健、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16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50%以上就业于大中型国企。涌现出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首席科学家)、国家水利部原部长鄂竟平、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中国文联原副主席段成桂(伯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原黄金指挥部少将苗树茂等八位省部级领导干部,还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裴向军、“全国劳动模范”柴永征、曹玉兰、“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全国十佳最美地质队员”郭俊华等一大批杰出校友。学校在全国各地建立了39个校友会,同时在俄罗斯、英国、巴基斯坦等国家建立了海外校友会,校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名师荟萃,学高身正。学校党委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定位,持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按照“高层引领、团队集成、教工一体”的思路,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65人,其中,正高级149人,副高级369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青年托举人才等国家、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178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13人。60余人被相关科研单位和高校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矢志创新,服务社会。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与吉林省政府等有关部门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所属100余家大型企业开展跨学科、跨领域深度产学研用合作。建有29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相关研究方向独具特色,在省内优势明显。承担多项国家自然基金、科技部、世界自然基金会等高水平科研项目。近5年,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专利奖35项,为企业累计创造经济效益20亿余元。设计研究院、吉林应急管理学院、BIM技术产业学院、吉林省建设发展研究院、人工智能技术研究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应用技术学院发展势头良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泛交流,合作共赢。学校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美国宾州滑石大学、日本武藏浦和日本语学院、德国卡塞尔大学等3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并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学校扎实开展国际学生教育,国际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以文化人,以美育人。学校注重学生的能力提升与身心塑造、道德养成与情怀涵育、价值观培育与科学方法培养,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秉承“明德致远、笃行务实”的校训,传承“重教崇实、和谐创新”的校风,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近5年,学生获国家及省部级学科竞赛奖3108项,获批国家及省级大创项目640项,发表论文590篇,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275件。近6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金奖总数和奖牌总数位列吉林省第1名,7名学生获吉林省“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全国高校优秀网络通讯站”“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吉林省模范集体”“吉林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吉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数项荣誉。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长春工程学院全体师生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追求发展新高度、增强发展新动能,以“新工科”建设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化特色为核心、以人才队伍为关键、以重大平台为支撑、以开放办学为路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塑造形成高素质队伍、高效率机制、高水平管理、高活力氛围,继续保持为基础工业行业服务的办学特色,为建成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土木水利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221~280人(实际招生人数按教育部下达计划执行),学制为3年,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资格。我校研究生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专业名称: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

下设16个研究方向

(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结构工程

(3)土木工程施工

(4)道路工程

(5)岩土工程

(6)市政工程

(7)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9)工程测绘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12)水工结构工程

(13)水利水电工程

(14)水土资源与环境

(15)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16)水力发电系统监控与能源综合利用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其他要求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

3.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为150分,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四)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复试科目见《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附件3);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五)学费和招生政策

1.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的类别、标准及覆盖面见下表:

研究生奖助体系类别及标准

序号

类别

奖助对象及覆盖面

奖助标准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

20000元/生

2

国家助学金

100%

6000元/生·学年

分10个月发放

3

学校

学业奖学金

100%

一等15%

10000元/生·学年

一年级末主要参考理论课学习成绩。

二年级末主要参考实践环节成绩。

二等65%

8000元/生·学年

三等20%

6000元/生·学年

4

学校

校友奖学金

鼎慧奖助学金

宝钢集团八一钢铁奖学金

北京华银产学研合作基金奖助学金

3000-5000元/生·学年

5

学校

“三助”岗位

本人申请,根据岗位需要设置

30-80元/日

(六)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b2.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http://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卢老师、周老师

咨询电话:0431-8057880680578808

电子信箱:115393452@qq.com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与国家文件不符时以国家文件为准。

欢迎您报考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长春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http://yjsb2.ccit.edu.cn/AdmissionsNoticeDetail_8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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