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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招生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2-14

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020-87110737。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实际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统计分析,编制当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

录取规则: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数学-语文-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最高成绩”的成绩排序方法。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 学校官网--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如下:
1、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在广东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619分、历史类592分;
2、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在江苏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621分、历史类593分;
3、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在上海市(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67分;
4、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在甘肃省(普通类本科一批I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571分、文科558分;
5、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在甘肃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560分;
6、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611分。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华南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考生 高考 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南理工;英文名称为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SCUT。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为10561。

第六条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办学层次包括本科生、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设有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广州国际校区,地址分别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第八条 具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提出咨询与建议,并监督本科招生工作进行。

第十一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负责对涉嫌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实际生源情况、毕业生 就业 质量和去向等统计分析,编制当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

第十五条 考生档案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具体要求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情况总表》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等色觉评定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各省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录取至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参照学校当年各专业在生源地 录取分数线 及考生 高考志愿 ,依据高考投档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结合录取要求,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本科外语教学中,非外语类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调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不退档;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完成。非平行志愿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依次按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学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学校在录取时对获得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数学-语文-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最高成绩”的成绩排序方法。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国家指令性少数 民族 预科班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本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 分数线 (学校在该省未设置该科类普通类招生,则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

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华南理工大学,培养时间一年,预科培养结业后转入本科阶段就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外语类保送、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和华侨港澳台学生等类型招生项目的招生录取,依照学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国家 体育 总局等的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详情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685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

(二)文科类专业学费:6060元/生·学年;

(三)非理论类艺术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学费:7660元/生·学年;

(五)广州国际校区所属专业学费:95000元/生·学年(自2021级开始);

(六)住宿费:600~16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第六章 激励与保障机制

第二十九条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贷、补、减、勤、偿”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坚实保障,激励优秀学生取得更大进步。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实施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具体培养与分流方案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为学校官方招生信息平台,学校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广东 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笃行楼北座111室

邮政编码:510641

招生咨询*:020-87110737

招生传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网:/

招生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学生资助热线*:020-87110693

监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0-87110195

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条件2023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条件如下:

(一)符合各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

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考生须于报名截止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上传报名系统。

1、个人陈述(结合个人情况,在陈述中表述对未来的规划,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社会、国家等)。

2、高中一至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及高三一模成绩及排名。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扫描件,如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类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5、英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非必需),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其他表现英语能力的证明等。

以上就是江南官网app下载 整理的华南理工大学招生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江南官网app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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