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学院校招聘 2023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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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满足天津市西青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租粗庆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
(三)招聘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
(3)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就业观念端正。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凳迹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2023年2月20日前取得。
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建议与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6)岗位要求为本市退役士兵的,需为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7)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13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弊握( .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cn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
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弃考。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通讯正常)。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考岗位需参加的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的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考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笔试前详见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除以上材料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相关事宜于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成绩发布之日将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或短信形式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西青医院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医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 .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及不合格人员丧失报考资格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每个职位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
九、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 .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发布的公告,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招聘单位将通过*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022-27960418
报名网站
监督*:022-2792571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西青医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医院
2023年2月13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xl/
2023年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下设25个教学机构,27个研究机构,14所附属医院。
拥有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基地、32个市(厅)级重点实验室。
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3个市(厅)级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微生物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全学科ESI综合排名位居全国高校百强。
学校拥有2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2个省(部)级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二、胸外科排名全国第四、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四、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六、精神医学排名全国第六。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穗颂扰*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樱信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八)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九)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
2023年毕业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猜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公告不面向2024年毕业生。
(十)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
(十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公告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专任教师、科研人员等。
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招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登录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网址:)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12月6日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3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3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提交《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名称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含学科门类、学科名称、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特殊情况说: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
岗位同时接受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的除外。
(4)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
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2014年12月前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对工作经历有指定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需要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复审流程具体由招聘单位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管理。
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六、考试
本公告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包括面谈(试讲)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先进行面谈(试讲)环节,再进行实操考核环节。
具体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按照面谈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实操考核环节。
入围实操考核人员放弃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考生面谈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疫情防控期间,面试考核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考试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7:3的比例构成。
综合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进入体检环节。
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
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科研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的联系*、电子邮箱通知考生体检,经3个工作日仍无法与体检对象取得联系的,通过学校网站对该体检对象发布体检通知,经3个工作日体检对象仍不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体检安排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3个工作日内,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复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由用人单位组织该考生到指定的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用人单位可从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影响其聘用手续的办理。
十一、聘用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首次就业人员(含已就业但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缴纳部分不足12个月或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学校聘用文件规定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
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
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
十四、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咨询:
郑老师 020-37103089 刘老师 020-37105078
(三)监督部门:
秦老师 020-37103538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广州医科大学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xls
3.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4.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docx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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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中医大学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科研教育区内,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拥有5名两院院士,5名国医大师,3名全国名中医,97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
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70多个国家和地区。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档笑神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7个一级学科,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3个二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6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
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
有18个本科专业,除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外,还设有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等专业。
有7个继续教育的本科专业。
学校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
其中,设有中英合作药学、中英合作护理学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泰国、马来西亚、马耳他、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院校合作举办的境外中医药学历教育,及在希腊、西班牙创办的2家“太极健康中心”。
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荷兰、摩洛哥、毛里求斯、泰国、马耳他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
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并进入培优建设行列;在教育部公布行亏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升液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 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 学科的高校。
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9家附属医院,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71.7万平方米,核定总床位数7118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895万人次。
龙华、曙光和岳阳等3家直属附属医院均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单位;各附属医院共有2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其中9个华东区域医疗中心。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心身健康。
(五)教师和研究人员是学校招录的重点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特殊学科要求硕士及以上,专业均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
加大对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双一流”等重点院校人员的招聘力度,进一步优化师资学缘结构。
(六)新进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学科、学院发展特别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简历和求职信,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人才需求二级部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
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校院两级招聘
1、二级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拔。
2、二级部门在组织面试时应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行相关的专业面试与考察(招聘教师必须有试讲环节)。
3、校级综合面试审议各二级部门拟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录用人员。
5、全校公示。
(三)办理录用
1、拟聘人员需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2、在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报到程序后,方可到岗上班。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1、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视应聘者具体条件,另协议薪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86-021-51322031。
学校网站: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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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批准,现将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 27日至2005年2月27日(含)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喊搜隐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规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2年、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含)。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考试院、沈阳医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医学院:/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10时至3月1日17时。
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郑厅
2.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畅通。
3.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3年3月2日17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缴费确认。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请务必于3月3日12时前完成缴费。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
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漏启名人员,于2023年3月22日10时至
锚点
2023年3月25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6.岗位调剂与削减。
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3年3月6日13时至15时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
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10:30。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内容详见《2023年沈阳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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