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艺术类院校教师招聘 ...年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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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长宁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386名公告 ? - 百度...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 45号)和《长宁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保证长宁教育均衡、卓越发展,长宁区教育局拟开展2023年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总量
2023年长宁举祥搏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计划招聘教师约386名。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本市在职及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4、满足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要求;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说明书要求。
(二) 具体条件
1、应届生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幼教(保健)教师放宽为学前教育(保健)专业专科毕业,且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学历);
⑵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任教英语学科须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宴宏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外语课程合格证明;
⑶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⑷文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理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相关计算机课程合格证明;
⑸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为“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上海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培养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如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部属师范院校及在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或所学专业系为在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基础学科/专业或教育相关类学科/专业)的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⑺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2、本市在职及社会人员
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及特殊学科、紧缺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⑵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教(保健)教师暂时放宽为学前教育(保健)专业专科毕业、且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学历)。
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⑷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招聘方法和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长宁区教师招聘信息通过长宁教育信息网( /cnjy )发布。
2、用人单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学校考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试教及专业学科笔试。通过学校考核后,用人单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至区教育人才中心。
4、综合能力测试。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学校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参加市统一的综合素质测试。
5、专家面试考核。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建专家组对综合能力测试合格人员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
6、心理素质测试、体检。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7、考察录用和公示。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拟招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考核安排
2023年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分四批正祥进行,拟于2019年11月启动,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2019年12月至2019年1月;
第二批:2023年1月至2019年2月;
第三批:2023年3月至2019年4月;
第四批:2023年5月至2019年6月。
六、联系方式
咨询*:52125850
联系地址:虹古路377弄41号三楼
邮编:200336
本公告解释权归长宁区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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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29名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的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等级、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免试的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因受疫情影响,此次招聘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即可报名,如体检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如学校有特别规定教师资格证学科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应届毕业生在18周岁以上。
其中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京生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 (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9:00-2023年2月23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ftq/gkzp/list.shtml )。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
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中绝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
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民*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非京生源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市肢渣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历培悄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教委
各招聘单位
监督*:63811026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1.2023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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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服装学院第一批人才招聘公告?
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历史积淀深厚、办学特色鲜明的时尚高校。
学校前身是1959年2月创建的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
1998年,学校划归北京市管理,是我国第一所公办服装高校。
学校秉承“与美同行”的校训,围绕服装服饰,以设计学为龙头,逐步形成了“以艺为主、服装引领、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在服装服饰文化、服装服饰传承与创新设计、服装新材料和高性能服装、产品与数字化媒体设计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应用形成厅掘了独特优势。
设有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时尚传播学院、商学院、美术学院、文理学院,专业设置覆盖纺织服装全产业链,在服装服饰领域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水平国内领先。
学校拥有全日制本硕博在校生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6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00余人。
坚持以设计学为明伏绝龙头,设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设有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14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专业获批“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建有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民族服饰博物馆,收藏中国各民族的服装、饰品、织物、蜡染、刺绣等一万余件,集收藏、展示、修复、科研、教学等功能于一体。
设有多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及近300个国家级、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为纺织服装、时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建校63年来,已培养数万名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在众多行业知名企业、科研院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很多已成为行业骨干和领军人才。
学校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多年来均在5%以上,涌现出了例外、Grace Chen、UOOYAA、熙上等众多优秀设计师品牌,是活跃在行业前沿的创新力量代表。
学校拥有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师资队伍,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北京学者、北京市战略科技人才、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长城学者培养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师,汇集了“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珠宝首饰设计大师”等众多领军人才和学者。
聘请蒋士成、孙晋良等院士,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前副校长、中央圣马丁设计学院前院长Jane Replay教授等国内外高端人才担任特聘专家或特聘教授,聘请凤凰卫视资讯台副台长、著名主持人吴小莉担任时尚传播学院院长,聘请乒乓球大满贯得主王楠、中国豫剧名家小香玉等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客座教授,聘请北京设计学会创始人宋慰祖、同济大学教授林家阳等行业知名专家为特聘教授,学校成为了纺织服装、时尚和文化创意领域高层次人才的汇聚地。
学校积极发挥设计力、科技力、组织力、传播力四大优势,主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
先后承担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群众*方阵、2011年深圳大运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4年APEC领导人会议、2016年里约奥运会、2018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平昌冬奥会“北京8分钟表演”、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群众*方阵、民兵方队和联欢活动、2020东京奥运会、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活动,以及有关行业系统具有特殊要求的服装设计,如神舟七、九、十、十一、十三系列航天服饰及舱内用鞋设计、南北极科考队手表的设计研发等重要设计创新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上,学校积极发挥科研优势,把“科技助力冬奥”集中体现在9个比赛项目的服装设计和6个景观场馆的设计中,形成了21个服务冬奥科技成果。
学校圆满完成具有功能性与时尚感的火炬手服装、冬奥会制服及颁奖服设计任务,承担国家高山滑雪中心、首钢滑雪大跳台、北京冬奥组委总部等景观设计任务。
参与冬奥项目的团队教师被授予“中国冰雪科学家”、 2022年首都劳动奖章、北京“最美科技工作者”等,多名师生荣获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先进个人。
学校积极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发挥北服时尚领域影响力,助力北京激姿“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中国国际时装周,深化与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密云区等各区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和创意成果转化,以时尚赋能高质量发展。
服务纺织服装行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与江苏、浙江、广东、山东、辽宁等产业聚集地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建立多个产业园和校企研发机构,与深圳龙华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时尚文化建设。
与中国垒球协会、安踏、迪尚、爱慕、中丝、南山等企业开展合作,深化产学研,共同服务国家重大项目。
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发挥学校智力资源,开展*、援疆、援蒙等工作;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服务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
对标国际一流时尚院校,与近60所国际知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
连续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录“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进国际联合课程合作,多渠道提升学生国际化培养力度。
积极参与国际时尚院校联盟(IFFTI)和国际艺术、设计和媒体院校联盟(CUMULUS)等平台活动,承办国际时尚院校联盟(IFFTI)年会,发起国际首饰设计高校联盟,主办国际青年设计师邀请赛(IYDC)、北京国际首饰双年展等高规格国际赛事、展览及论坛活动,全方位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留学人员进京落户条件。
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且行政关系在京。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人才类别及岗位需求
(一)高层次人才
1.引进对象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相关人员。
2.岗位需求(见附件)
3.薪酬待遇
按照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岗位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岗位需求(见附件)
3.薪酬待遇
教师岗位全部实施预聘长聘制。
对于新入职教师,学校给予6-8年的预聘期;预聘期内通过评审者可晋升为长聘副教授或长聘教授。
(三)其他岗位
1.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 岗位需求(见附件)
3. 薪酬待遇
按照现行的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筛,各部门进行复核,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4. 部门初试。
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部门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打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5. 学校复试。
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
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6. 身体检查。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 阅档复查。
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
8.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9.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 /bift )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19日。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资格。
3.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联系*:010-64288355 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岗位需求表》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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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其中教育岗51名、卫生岗2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武隆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碧销带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斗盯3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悔芦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教育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并到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卫生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6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武隆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index.php/exam/EXAMID=2242),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登记照(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
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教育岗位: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三楼。
卫生岗位: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岷山园林大酒店长江二路店(渝中区长江二路173号)。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均为100分。
卫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医学心理。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
(二)面试
1.教育岗: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时间一共不超过18分钟(其中试讲8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
体育艺术类考生须自备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所需用品。
2.卫生岗: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面试项目总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教育岗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卫生岗
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签约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考点予以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行准备。
因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缺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考和考试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如需递补,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报到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请在2023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主管部门分别到武隆区教委或武隆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报到。
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签约环节递补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考和考试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如需递补,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除履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外,还应信守下列约定: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在武隆区教育或卫生系统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部直属院校公费师范生的服务期按照(*〔2018〕75号)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或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武隆区人民*官网”上公示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
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武隆区教委、武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四)
区教委:023-77720801、023-77720032、13996834155
区卫生健康委:023-77788861、023-77788862、18996799811
区人力社保局:023-777220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武隆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武隆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5.附件5: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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