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服装院校招生情况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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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服装院校招生情况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服装与服饰设计小自考怎么报名?
湖北小自考专科服饰与服装设计专业2023年招生简章报名入口1、报考专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身体健康状况、户籍等限制;2、报考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毕业证,或者在校统招大专学生(含成教大专、网教大专、开放教育大专在读),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专业名称:服装与服饰橡核设计专业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咨询层次:专科/本科
主考院校:武汉纺织大学
专业优势:该专业各科目课程均可享受网络助学课程学习加分。
统考考试计划:
专科2次,本科2次,专本连读2年左右顺利考完可申请毕业,这就是王牌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
核心课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CAD设计与应用、服装缝制工艺、服装画技法、服装立体剪裁、平面剪裁、中外服装史、服装效果图、服装结构设计、服装款式设计、服装工艺、时装画、服装CAD、服装生产管理、服装图形设计、服装美学、服饰品设计、服装展示设计等课程。
就业方向: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咨询主要从事服装艺术设计、版型技术、展示设计、品牌策划、服饰搭配、服装*手、私人定制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毕业后能在相关企业、媒体、学校、科研机构从事服饰文化研究、服饰设帆搭计、服装营销及管理、时尚编辑等工作。
课程设置: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咨询对于考生我们助学班可以提供:
1、辅助性报考(从报名到拿证一站式服务,能让考生更多时间用来备考)
2、学习方式灵活,网上课程+线下面授+书本资料+考点总结(让考生能精准学习所要备考知识点)
3、开设助学班和相应助学群,群里辅导员专门辅导,同学互相交流探讨。
4、特色梁轿掘服务,赠送加分网课,让自考考试更加简单。(即60≤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就看通过考试)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xl/
2023江西服装学院成人本科报名时间?
关于江西服装学院成人本科2023年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江西服装学院成人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江西服装学院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江西服装学院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
1、江西服装学院自学考试
大部分省份的自考为2次,2023年4月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时间帆搭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个月进行橡核报名。
2、江西服装学院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进行,2023年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属于全国统考,由组织统一考试,省统一组织录取,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提前进行报考,如果错过报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报了。
3、江西服装学院开放教育
开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梁轿掘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
2023年江西服装学院成人本科预报名,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坐标南昌市,南昌市自考和成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江西服装学院成人本科预报名地址: /xl/
2023年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3年沈阳 师范 大学 艺术 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 省沈阳市黄 河北 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9.5万平方米(约合1641.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5平方米;生均 宿舍 面积7.1平方米;生师比18.3;专任教师134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485.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08.9元;图 书 234.2万册,生均图书90.0册。清棚
二、计划说明
1.学 校招 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 就业 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没有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 考试 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 专业设置 说明
注:
1.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招生科类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各专业与各省统考专业对应关系,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3. 学费 标准按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执行。
四、 毕业 证书 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 学习 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 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缴纳学费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校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 励答嫌则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 工作 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 志愿 及录取
(1)辽宁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者迹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3)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
◆3+1+2模式省份:
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注: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校考专业
注:考试时间方式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随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1)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考试内容:
◆表演(京剧表演)
演(演员必考项):剧目片段表演150分、基本功四项(唱、念、做、打)150分,共计300分。
奏(乐队必考项):演奏唱段150分、演奏曲牌100分、视唱乐谱或节奏50分,共计300分。
◆表演(侧重服装表演)
综合 面试 100分(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服装表演技巧140分、造型展示100分、特长展示60分,共计300分。
(3)成绩公布:2023年4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2024年起艺考改革,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将按各省招考办文件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联系*、网址
联系*: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申诉)
招生网址: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凡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县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站进行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报名、缴费,并按照各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县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县招考办打印《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
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各专业。在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报名考试费的同时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
二、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文化课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辽宁省人民*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辽宁省2023年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试。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22年12月3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2.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地点在辽宁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两个专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招生院校可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及辽宁省招考委《关于调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自行组织校考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7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消纯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
艺术类专业校考
校考院校应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校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以外的其他的外省公办院校,如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渣让统考成绩录取,如确需组织校考须在我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高职艺术类专业招生,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省统考未涉及拿梁咐的专业院校可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校考。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是否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由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
辽宁省域内实行校考的招生院校要将校考的组织管理实施方案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
我省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进行投档,校考院校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禁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校考加试,对参加校考加试的非艺术类考生我省将不予投档录取。对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考生,应根据辽宁省招考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校考的合格人数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专业考试成绩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结束后,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本科、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和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2023年我省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四、志愿填报
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或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2023年艺术类志愿设置为三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包括除本科提前批院校艺术类专业外的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以“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高职批:包括所有高职院校。艺术类高职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高职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以“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考生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艺术类专业,在高职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除本科提前批外,本科批两个阶段和高职批两个阶段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专业。考生兼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间重叠的批次不能兼报。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的具体时间及填报志愿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布。
五、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有关录取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可以在我省划定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之上,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要求,有关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高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院校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我省将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控制线,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考生拟录取专业文化课控制线、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3.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若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第一阶段、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须按“专业+学校”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专业可按“专业”或“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按专业设置,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音乐舞蹈类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的录取时间均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前结束。当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和普通类本科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录取。艺术类高职批次在普通高职批次录取前结束。
各校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非艺术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六、违规违法处罚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各考点、设点院校应及时向辽宁省招考办上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招考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教育部2023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省将另行通知。
2.自2024年起,我省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对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分类、考试科目与分值、考试组织与形式、文化课及专业课划线、综合分计算办法等作相应调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服装类专业统考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及家长: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服装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即将开始,欢迎全省服装类考生来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专业统考,为方便考生熟悉考试安排情况,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疫情防控
请全体服装类考生,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hnxxg/741/742/content_3752.html )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考试准备工作,按时参考。
二、考生须知
服装类专业考试于2022年12月3日至7日在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统一进行,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12月2日下午17时-18时期间考生须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孝肢、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
三、考室安排
服装类专业考试,服装纸样设计和服装设计考室设湖南师范大学至善楼和格物楼,服装工艺考试考室设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服装楼。
四、考试安排
七、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服装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 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体温正常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考生赴考点途中至考试结束离含消开考点要全程佩戴好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在考点校门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后,才能进入考点候考。考生进入考点、考室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安检。考生佩戴的口罩只能是普通医用口罩,不得使用电动或智能口罩。
2.考生考前3天内完成2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须测量体温且要求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入场前提供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截图彩色打印)以及《2023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
3.考生须于开考前35分钟到达考室前门入口处,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证明等自觉接受监考员的检查,检查时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摘下口罩核实身份,核实后佩戴好口罩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摆放好画板(或画夹)、小画架,并将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夹在画板(画夹、小画架)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4.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5.进入考室,只能携带规定的用具。具体规定如下:服装纸样设计考试考生须自带铅笔(HB、4B),比例尺、曲线板、无缝套普通橡皮、直尺、黑色签字笔、小剪刀、铅笔刀、透明胶带和四开画板;服装设计考试考生须自带绘画颜料、调色盒、水桶、画板、绘画笔、铅笔、尺子、无缝套普通橡皮等绘画工具(水彩、水粉、彩色铅笔不限);服装工艺考试考生须自带黑色签字笔、铅笔、大小剪刀、厘米尺、锥子、画粉。其他任何物品(含各类有图像和图案的纸张、资料)不准带入考室。考生携带的画板(画夹)等必须干净且无任图案、图形等痕迹。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具巧老世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寻呼机、移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以及智能穿戴设备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作弊行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摄影摄像设备、计时工具、电动橡皮擦等)进入考室属于考试违纪行为。考点不提供*存放管理服务,严禁考生将*带入考室,一旦在考室内发现考生将*带入,不论是否开机,一律按作弊处理。
6.每科开考后,按要求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7.考生领到试题和答卷(画纸)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和试卷(画纸)确认无误后,考生在开始作画前,要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专业考号,凡姓名和专业考号漏填、错填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终了铃响后,继续作答或作画(含书写姓名、专业考号等)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8.在开始作答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考生号(专业考号),凡姓名和考生号(专业考号)漏填、错填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9.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试卷不得出现任何与试题内容和要求无关的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等。违者将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10.禁用电动橡皮,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画具作画,否则以考试违纪处理。
11.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作答(作画)。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生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考室续考,交卷后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12.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得更换座位,不得在考室内随意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剪裁用品等。
13.考试终了铃响,考生须根据统一指令起立,立即停止作答(作画),待监考员收回试题和试卷整理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室。考生不得将试题、试卷带出考室。考生不得对试题和试卷拍照,否则以考试作弊处理。
14.服装工艺考试安排,由考点另行公布,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候考,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得进入候考室。
15.在考试中用完的洗笔水不得泼洒在走廊和楼梯间,必须倒入卫生间的污水池内。
16.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八、考点平面图
原文标题:2023年湖南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服装类专业统考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 /hnxxg/741/742/content_3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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