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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3医院校园招聘 2023年吕梁市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7-05

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陕西2023医院校园招聘 2023年吕梁市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陕西2023医院校园招聘 2023年吕梁市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公告?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春季校园招聘几月考试 -...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4月考试。根据陕西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网信息显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春季校园招聘于3月份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四月份考试。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73年1月,前身为“陕西省第二纺织医院”,1988年获批“咸阳市妇产医院”,2008年8月16日整建制划转陕西中医学院管理并按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更名为“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吕梁市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公告?


陕西2023医院校园招聘 2023年吕梁市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将吕梁市2023年度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3年度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岗位36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3年度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3月21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会场设立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报名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南段3号)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吕梁市2023年度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吕梁市各部门(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单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详见《吕梁市2023年度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开通时间:校园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
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1.吕梁市2023年度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吕梁市2023年度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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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


陕西2023医院校园招聘 2023年吕梁市农林水利类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2名,其中:延安市人民医院30名、延安市中医医院15名、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2名、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6名、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5名、黄龙县医疗卫生系统4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rsj.yanan.gov.cn/)、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2月22日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学生活动中心4层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时间:2023年3月19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生礼堂(杏林园学生食堂3楼)
3.西安交通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25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
4.延安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卫健委:0911-7090867
联系人:郭鹏 17791152600
延安市人民医院:0911-28880266
联系人:张家玮 13991781111
延安市中医医院:0911-2183817
联系人:王栋 15709117707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0911-2660211
联系人:白林霞 15909222870
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0911-8051012
联系人:李夏波 18109111920
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0911-8068989
联系人:曹宁 13891120080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联系人:贺佳宇 18091134326
黄龙县卫健局:0911-3313186
联系人:冯官义 13891117080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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