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集体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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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做好集体备课
- 2、如何搞好高职的课堂教学
- 3、职业院校教师如何做好课前计划和准备
如何做好集体备课
做好集体备课的方法:首先,每位教师要认真学习新课程理念,明确把握所教学段在课标中的基本要求,熟悉教学内容,为参与集体备课做好准备。
其次,要计划好集体备课的内容,重点放在教学重难点的确定和突破教学重难点的方法上,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三,针对计划,教师阐述自己的想法,尤其是学生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重点讨论,这是能否落实 课改 理念的关键。必要时可以组织教师观看本学科教师的常态录像课,以使讨论更加深入有效。
第四,做好集体备课笔记。因为集体备课是“团体的产物”,教师只有将“思想碰撞的结晶”带回去,融入自己的 教学设计 中,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
当然,各校情况不同,面对的学生不同,教师水平不同,我们应更多地从实际情况出发,探讨更为积极有效的集体备课形式。
一、集体备课备什么?
备课是展现教师教学艺术的序幕。备课过程实际上是教师对自己组织每一节课的教学活动的内容、时间和空间结构的规范和优化过程,这是一个循环往复、逐步发展提高的过程。过去,我们通常采用独立备课形式,这种形式可以彰显教师个人对文本(教材)的独到见解,于是,课堂上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壮观。但个人独立备课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过分追求独到见解,而忽略了教学中的一些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渗透与训练。长此以往,学生的“应知应会”打了折扣。现在采用集体备课形式,目的是在充分酝酿、日趋完善的集体智慧的基础上,能动地发挥教师个人潜能,在二次备课中显现教师个人的教学魅力。我们不能把集体备课代替教师个人备课,我们更不能使我们的课堂教学走进一个程序化的模式中。为此,我们共同探讨有关集体备课的问题:集体备课到底备什么?怎样备?
1、备教学理念
理念是什么?理念就是教学指导思想。先进的课程理念,都来自于成功的教学实践。理念指导实践,实践孕育理念。数学课程标准、 小学数学 课堂教学策略、教材是我们首先要研究的基础。只有将这些理念烂熟于心,我们在备课中才能给我们的课堂教学定位,才能使我们的课堂教学与时俱进。
2、备教材
教师在第一次集体备课时,一定要认真研究教材,对本学期的课程进行整体规划,简要写出本学期的 教学计划 ,并制定好单元教学计划。对教材要有宏观上的把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更要从微观着手,脚踏实地,力求实效。
3、备学生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要发挥学生的 主观能动性 去学习,就必须充分的“备学生”。要具体分析学生实际,在哪些方面会存在问题,怎样讲更易于学生理解、领悟和应用。“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心理特点、兴趣爱好,从其感兴趣的方式、方法人手,往往效果更显著。
4、 备教法、学法
“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教法得当,教学效果可以事半功倍。反之,则事倍功半。集体备课时必须根据各班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适当的 教学方法 。同时,对学生要进行学法指导。
5、备教学重、难点
摸准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是上好一节课的基础。准确把握教材的重、难点是基于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之上,它是上好一节课的关键。就学生已有知识经验而言,班与班之间参差不齐,学生与学生之间参差不齐。在开学这段时间的听课中发现两种不利现象:一是教师为完成教学设计中既定的内容,在学生已掌握知识要点的情况下,仍不厌其烦地反复讲解该知识要点,学生真正需要教师讲解、加强巩固的地方因时间而耽误,或一带而过,或省略为自学。一是严格区分课时目标,集体备课时,应充分讨论生情、班情,在此基础上确立教学重、难点,合理划分课时,使课堂教学密度均衡。
6、备学习方式
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增加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有意义的接受学习”相辅相成。这告诉我们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应是唯一的课堂学习方式,它应与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一些教育专家在各种教学刊物上撰文,指出当前课改中出现的几种误区,其中一误区为学习方式“自主变为自由”,教师在课堂上充当的是:1、学生学习的“召集人”:学生夸夸其谈,教师无所事事。2、学生交流的“旁听者”:学生漫无边际,教师不置可否。3、学生活动的“捧场者”:学生言行出轨,教师大加赞赏。
集体备课时,我们应探讨教材中哪些知识是可以让学生自己学习掌握的,哪些是需要教师讲解的,教师应将到什么位置。要预设学生会出现什么问题,教师该采用什么形式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千万不能让学生指责教师在课堂上“不作为”。
7、备作业设计
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是通过“学得”和“习得”而来的,无论课内课外应“学得”与“习得”并存。众所周知,作业设计成为教师了解、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一把尺子,这把尺子在教师手中。教师应怎样用好这把尺子,是我们集体备课要探讨的。我个人认为,我们应探讨两个问题:
(1)作业的量。不论课堂作业,还是家庭作业,都应严格控制学生作业的数量,保证学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作业。可以因人而异,对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设立必做题和选做题。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
(2)作业的质。这是教师备课讨论的重点。作业的设计应既是对课堂学习的巩固,也是对课堂学习的反馈。作业题型的设计既相对固定,也应有所变化。相对固定是针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尤其是对低年级学生来说,尽快地认识、熟悉、读懂题目,是保证作业质量的基础。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知识水平的补充,作业题型应有变化,以帮助学生学会审题,正确答题。作业内容的设计即考虑基础性,也应兼顾发散性。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因此,作业内容的设计应把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巩固与掌握放在首位。集体备课强调的是集体智慧与个人创意的结合,建立有效的集体备课的运行机制,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探索的内容。
二、集体备课缺什么?
在课程改革不断推进过程中,学校遇到了非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受到各界关注,校本教研应运而生。集体备课作为校本教研的重要形式之一被赋予了新的使命。这一使命就是借助教师的群体智慧解决新课程理念科学合理地落实到课堂中的问题。
现在一些集体备课活动,还是不尽人意。为此作了如下工作:
1、访谈。(访谈对象中有校长、教研组长、教研员、教导主任。)
(1)你怎么看集体备课?
教师a:教师要干的事情太多。考试、 班会 、续教、职评剩下的时间寥寥无几,集体备课就是应付 差事 。
教师b:我看集体备课是增加了老师负担,浪费了宝贵时间。你想,原本老师看看书,在书上写写画画,就可以上课了。现在,还要写详细,还要修改,上课有几个人照教案上课?
教师c:现在网络这么先进。教师有时间上网搜集一些资料,不就行了。集体备课有点多余。……
(2)你参加的集体备课是怎样进行的?
教师a:教师分头写教案,学校安排统一的时间大家聚在一起说教案,说完改,改好上传,然后写反思。
教师b:同轨教师,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集体备课,教师分头来说下一周的教案,利用假期调整使用。
教师c:我们是几所学校共同研讨考点,制定共同的教学框架,然后分头实施。
(3)集体备课对你的影响是什么?
教师a:我刚参加工作两年,集体备课让我很快适应了教学岗位。以前我的教学成绩和同轨教师比差异非常大,现在明显缩小了差距。
教师b:以前我电脑不行,集体备课以后,写好了教案,都是年轻教师帮忙打印,现在进步多了,年轻教师给学校带来了活力。……
教师c:一般吧,没什么明显的影响……
有的教师反映,新教材没有旧教材好用,你们在集体备课上讨论过类似的问题吗?
教师一:没有。讨论有用吗?新教材出了,好不好也得用,是不是?
教师二:我也这样认为。集体备课讨论它不更白耽误工夫吗?
教师三:两套教材,一起看,把旧教材当参考。
2、思考:
(1)集体备课缺乏老师们的主动支持。当集体备课成了一项行政任务,当集体备课成了教师不参加不行的活动,集体备课也就没了*自由的味道。领导在上,我在下,怎敢不听党的话?教师带着这样的心态参加集体备课,其效果必然事倍功半。以人为本的 教育理念 ,是被公认的先进理念,也是 新课程改革 中大力倡导的教育理念。教研活动都要服从行政的需要,这一理念的落实之艰难可见一斑。在推进集体备课时,作为管理者有必要认真反省一下,我们倡导的集体备课教师是真心拥护吗?我们怎样做才能赢得教师们的支持?。
(2)教师为什么不支持集体备课活动。教师一致的声音是:集体备课增加了教师的负担。集体备课缺乏实效。集体备课应当是促进教师成长的平台和教师展示自我的才华的舞台。如果我们能认真反思一下,我们进行的集体备课是否贴近教师的急切需要,集体备课研讨的内容是否具有明确的针对性,集体备课要解决的问题是否是教师们在新课程实践过程中遇到靠自身努力难以解决的真实问题;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基础上果断剔除那些本无研讨必要却要喋喋不休地进行研讨的内容;如果通过我们对集体备课的改进实实在在的增加了备课的含金量,那么我们何愁教师不支持和拥护?没有实用性是教师不支持集体备课的原因之一。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条条大陆通罗马。集体备课首先应当让大家把自己对新课程的理解和困惑开诚布公的亮出来。急于统一意见,领导和专家拍板,让教师产生了这样的思维定势,说也白说,白说不如不说。教师话语权被无形的剥夺是教师不支持集体备课的原因之二。
辩证地看,一些教师对传统教学方式的习惯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新课程的事实,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当本着宽容的心态,给他们足够的转变时间。有些学校把集体备课强加给教师,既要改革,又要成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追求早动手,无视学校的实际条件。对集体备课认识思考还不成熟,就仓促上马,导致集体备课难以深入,只剩一张皮。管理者在认识集体备课过程中的缺乏对集体备课本质的把握,就强行推行是教师不支持集体备课的原因之三。
(3)面对集体备课,我们应当做什么?
集体备课应当有所创新。集体备课本不是新事物。它产生的背景是教师在知识结构和教学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当初,靠优秀教师的引领在当时确实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我们今天实行的集体备课背景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我们的教师队伍绝大多数都受过正规的师范教育,教师具有较好的基础。新课程对教师来说是新事物。新课程的推进可借鉴的经验有限。这就需要在推行集体备课是必须有所创新。
集体备课的创新至少应当明确以下指向:如何使集体备课更好地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通过教师的群体智慧找到课程改革从理论到实践的平稳着陆的途径。人们对集体备课的期望是借助集体的智慧解决学科推进新课程过程中的个性化问题。因此,集体备课的基础作用应当是破旧立新。即从备课阶段最大限度的剔除不符合新课程要求的糟粕,从而保证新课程理念的正确落实。教师在参与集体备课过程中不断纠正自己对新课程认识和实践的偏差从而不断完善自己,促进自己的成长。如何使集体备课更好地为课堂教学服务?当集体备课不是为解决课堂教学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惑时,就缺了在岗的必要。当我们还不能发现在课程改革落实过程中出现了那些依靠统一培训难以解决的问题时,集体备课就失去了用武之地。目前很多集体备课活动,内容琐碎、繁杂、求全责备,又是教师教案复杂化的倾向。教师带着这样的教案授课时教学个性受到了相应的限制;还有很多集体备课成了研究应试的平台,成了学校总结工作创新的装饰品,这些集体备课的起点就偏离了集体备课的方向。结果,无疑是苦了老师,毁了学生。
如何搞好高职的课堂教学
搞好高职的课堂教学的方法:高职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应用性技术或管理人才,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应从人员和政策上向教学和教师倾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搞好课堂教学。
1 观念的改变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不同在于培养目标是培养一批社会需求的高级应用性技术或管理人才,其理论知识要求够用,但需要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毕业后可立即上岗胜任工作,也可继续接受教育和深造。因此,“高职高专”教育是“大众化教育”,最完善的形态,它使“动手”教育和“操作性”教育到达顶点,重视的是动手能力的培养,培养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本科教育只是“精英教育”的初级形态,它主要是为以后的研究生教育提供后备人才梯队。只有对高职教育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我们的教学工作中才能有的放矢,形成正确的教学方式,从而有利于高职的发展趋势。
2 深化教材、教纲、教法的改革
有些高职学生学习兴趣不浓,学习热情不高。除了学生本身的原因,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教材、教纲、教法不适合高职生的特点和需求。以医学专业为例:所用的教材基本上是普通医学院校所用教材的翻版或压缩,并没有注意考虑到高职生的实际情况。在医学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缺乏相互之间的联系性,让学生学习起来感到无助及厌倦。同时不少教师讲课照本宣科,理论性过强,使学生提不起兴趣,也不容易记熟记牢。因此,要以“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为指导思想,对教材、教纲、教法进行深入改革。可以这样设想:无论是基础理论课还是临床技能课所用的教材都应该本着精简适用,生动直观,操作性强的原则进行修订甚至重写。可以考虑改变原来将专业基础课和临床课教材完全分离的课程模式改为以临床课教材为中心,将医学基础课相关内容紧密结合临床课堂相关章节来编写和教学。教学法也应该以归纳法为主而少用演绎法,应主要从临床事例中教给学生概念和方法而不应主要从概念出发来进行教学[1]。通过各种临床事例启发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加强基础课和临床课之间的联系度,有利于熟悉并掌握知识点。通过“故事”给学生提出问题并进而引导他们去思考,去读书,去实践,并结合实际问题给学生以简明扼要的理论灌输。
我们认为高职院校的教纲与教材编写,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都应该围绕实践出发,让学生参与实践,充分调动其内在学习需求,使其在学习的实践中获得成就感,从而进一步提高他们学习积极性。如果我们的教学能够将实践理论充分结合,同时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兴趣,我相信,我们的高职教育教学工作一定能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
3 改变传统课堂教学设计
教案设计作为课堂教学设计的主要体现,我们认为至少应该涵盖如下要素:
3.1 图:将专业知识用一些形象化的结构图进行分解,对每一个知识再进行结构化,并细化到每一门课的每堂课中。用特殊的记号或图片在结构图中可以进一步诠释,使知识点形象生动,易于学生接受。现在市场上这样的备课软件较多,可以在市场购*。
3.2 点:明确课堂的教学点,也就是积极明确教师的操作点和学生的掌握点,它包括知识的重点、难点和掌握点,也包括方法指导点、情绪协调点及个别调节点。
3.3 量:课堂上不仅要保证一定的信息量而且要保证较大比例的多边活动量,形成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学习的效果,从学生的脑、手、口、眼、耳等各个部位强化*,以形成最有意义的条件反射。
3.4 度: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性,课堂设计应有不同程度,不同密度,不同进度的上中下三层设置。
3.5 序: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课堂悬念符合学生的求知心理,它是引发兴趣的重要方式,多样化的传播序列可以避免课堂形成单调性,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
3.6 效:有效性是课堂教学的生命线,教师应对课堂的有效程度有清醒的认识,每堂课的课后都应有相应的自我评价。
4 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是核心力量,也是最具有活力的因素,假若课堂教学没有教师的参与就像剧场没有演员一样,不可能有演出和演出的成功,当然就像高演技的演员,能够给演出带来巨大的成功。因此,拥有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教学的教师队伍,是办好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作为医学高职教师,(1)应具有乐教敬业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而且还应该有诲人不倦和为人师表的道德品质;(2)必须有广博的文化专业素质,包括医学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知识和科学人文知识;(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广泛兴趣,爱好;(4)具有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只有那些有着高素质的教师,才能赢得学生的敬重和信任,学生才乐意接受其教育。因为教师的行为本身就是学生的活教材,对学生起到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
同时,根据医学高职教育特点,专业课教师必须具有双师素质。因此,要把培养“双师型”教师为目前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临床实践,或从临床一线引进教师,使大多数专业教师持有职业证,成为名符其实的“双师型”教师。
5 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
融洽的师生关系是教学的“温床”,它有利于课堂教学向着良性循环发展,有利于教师和学生的双向发展,为课堂教学顺利的进行提供有利的人文环境。
“大道至简,大师至爱”我们应该怀着对高职学生极大的关爱心和对高职教育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以饱满的热情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为促进我国高职教育出一份力。
职业院校教师如何做好课前计划和准备
为加强学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形成严谨的教风,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教师应忠诚党的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2条 教师应遵循“立德树人,崇能重技”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纪守法,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
第3条 教师应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学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4条 教师应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地、深入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注意因材施教,并以严谨的教风、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对待每一堂课。
第二章 岗前培训与任教资格
第5条 新进教师均须参加学院举办的岗前培训和青年教师培训,熟悉教师职责,了解学院教学的有关规定,缩短工作适应期,以便尽快地顺利开展教学等各项工作。
第6条 担任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必须参加相应操作技能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专业主任批准,系(部)领导审定认可后方有资格担任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7条 新教师入职两年内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方有资格担任课程教学工作。
第8条 新教师入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内原则上不允许独立承担课程教学,特殊情况需经同行教师评议、教研室主任批准、系(部)领导审定认可后方可担任课程教学工作。
第9条 新教师应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授课前写出拟开课程全部教案的1/4以上,由教研室选择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进行至少2学时的试讲,经同行教师评议、教研室主任批准、系(部)领导审定认可后方可担任该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学期只允许带一门课,年工作量不得突破320学时。
第10条 系(部)必须为新引进教师安排一名业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教学全过程给予指导。对新教师的考评要与指导教师的考评挂钩。
第11条 *教师由系(部)审查其任职资格,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备案。
第三章 课程教学标准、教材与学期授课计划
第11条 教师承担各类课程的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由各专业负责人牵头、把关,教研室*编写,内容应包含:课程性质与任务;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知识、能力要求;教学方法;学时分配;考核方式;建议使用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理论教学内容分述;实践教学内容分述;课程考核方式。课程标准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执行中基本内容不得轻易变动,对于某些内容更新较快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提出申请,提出课程修改意见,经系(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课程标准由教务处、按系(部)或专业汇编成册。
第12条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学时来组织教学、选用教材和安排教学进度。各门课程教材尽量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自编讲义。选用教材要注意以下要求,即体系、内容有较好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对学习者具有启发性、适用性。自编讲义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教材的选用经专业(教研室)主任签字,系(部)主任批准之后,不得随意更换,同时,还需向学生公布适量的教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
第13条 任课教师开课前应按照拟开课程标准的要求,熟练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他参考资料;掌握本课程在专业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相关课程的联系;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任课教师应按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拟定授课计划和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计划,采用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同时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对学生的个别辅导。
第14条 系(部)应在每个学期末对下学期的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建议采用的教学方法;知识、能力要求;学时分配;考核方式;建议使用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等。
第15条 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课程表的安排,按学院规定的格式填写学期授课计划表,上交电子文档,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教务处批准后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后由教务处、系(部)和本人各执一份。
第四章 备课与课前准备
第16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按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比较详细的教案;应注意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以适应知识更新和实际应用需要。
第17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务处的教案撰写标准格式,以2课时一个教案来写。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次课的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课型;教学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教学后记。
第18条 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讲授时,要求教研室*备课和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以*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
第19条 初次上课或上新课的教师,在上课前必须写出该课程的详细教案,经教研室主任审阅批准之后,才能正式授课。
教师讲授以前上过的课程时,要认真总结过去上课的经验和不足,必须重新备课,并补充和完善教案的内容。
第20条 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教学挂图、教学仪器、工作材料等硬件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所学专业的特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的衔接关系。
第21条 实验、实训教案是对每一个实验、实训项目的教学设计和安排,一般包括下面基本内容要求:
(一)实训课程名称、授课课题、适用班级、所需设备及工量具、上课形式、课时;
(二)教学目标、教学内容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
(三)主要教学步骤与内容;
(四)操作练习、巡回指导、安全事项、总结讲评、教学后记。
第22条 实验、实训教案原则上每2个课时一个教案,集中实训一个项目一个教案,但一个教案最多不超过6个课时。
第23条 技能课、实训课和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第五章 授 课
第24条 教师授课或承担其它教学任务时,必须携带教材、教案、学期授课计划及教师工作手册。学期首次课,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扼要介绍本课程课程标准和本课程在专业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相关课程的联系;详细说明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习方法以及课外作业、测验、平时考核、期中与期末考试(以及实验)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列出参考学习书目。
第25条 教师授课应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从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出发,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教、学、做合一,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职业能力、职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26条 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时要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传授专业技能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各类安全事故有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传授技能过程中,要进行集中示范,巡回指导,不断探索和总结先进的技能教学法;习题课和课堂讨论课,应明确教学要求,纳入学期授课计划,不能以课堂讲授取而代之。课堂讨论时,允许学生发表不同意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特别要鼓励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让学生在讨论课上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
第27条 课堂纪律的好坏是教学效果和质量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教师上课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上课的一项重要内容,重视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每堂课必须有出勤情况的详细记载,按要求填写班级教学日志。
第28条 教师授课应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把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形象化、实物化,增强教学效果。
第29条 教师授课应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开通和使用*等通讯工具;严禁在课堂上抽烟等不文明行为;并督促学生保持教学场所的公共卫生。
第30条 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旷课、不拖课、不提前下课,违者按《xx职业学院教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31条 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请人代课,应提前一天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未经批准擅自调、停、代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第32条 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师应认真、及时写出所授课课程教学总结(一式三份),报教研室主任审查,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各存一份。
第六章 辅导答疑和作业
第33条 课外学习指导的重点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和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善于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第34条 辅导、答疑一般采用系部排定时间到教室进行,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周一次。辅导、答疑时既要热情耐心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期末考试前必须安排一定学时的辅导答疑,但不得变相泄漏考试内容;辅导中除解答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疑问外,还应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第31条 教师要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原则上每4课时至少要布置一次作业,并在学生上交作业后的第二周完成作业的批改,原则上要全批全改、有讲评。教师批改作业应注明批阅时间,并评定学生作业的成绩。
第32条 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作业上交情况与平时成绩挂钩。
第33条 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抽查学生的作业本,以了解本教研室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七章 技能教学
第34条 课程技能教学包括实验、实训、综合实习、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等环节,是高等职业教育极为重要的教学环节,指导教师应从学生实践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技能教学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其内容和方法,认真备课,编写相应的指导书,制订实施方案,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第35条 在校内进行技能教学时,属于与理论教学穿*行的,可以2—4学时为一单元安排,按理论课程教学的作息时间执行;凡是整周安排的各项实训和实习的作息时间要参照每天6小时工作制执行,并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36条 在校外进行技能教学时,参加的师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37条 教师指导实验、实训或实习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
(1)校内实验、实训和实习环节,实验室管理教师要提前10分钟开门,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提前5分钟进入实验、实训室。
(2)实验、实训课和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对于各类安全事故有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在校内指导实验、实训或实习时,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及时规范学生的操作动作和解答有关问题,不断探索和总结先进的技能教学法。
(4)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的实训和实习,指导教师在不影响实习单位生产秩序的基础上,在每个工作日对自己负责指导的实习学生进行巡查和指导,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指导学生做好实习或实训日记和报告。教师应仔细批改实验、实习项目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并客观地考核、评定学生的成绩。
(6)实训、实习完成后,教师应写出学生实训或实习教学总结报告,交实训中心备查。
(7)每次实验、实训完毕后,必须做好设备的使用和交接情况登记。
(8)教师应重视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每次实验、实训课必须有出勤情况的详细记载,按要求填写实验、实训教学日志。
第38条 在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教学时,教研室主任应提前两周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选题、分题工作,并做好资料或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题目类型、范围及其深度、广度要符合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大纲的要求,课程设计(综合训练)为同一题目的学生人数要适宜,避免学生互相抄袭。
指导教师在每个工作日与学生面对面的指导时间不应少于3小时。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课程设计和综合训练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考核,要按考评标准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写出本次课程设计或综合训练的书面总结向教研室主任汇报,留存在所在教研室资料库备查。
第39条 确定技能教学环节的师生比时,应充分考虑教学环境(校内与校外)、安全条件、教学内容与要求、指导难度等因素,由系(部)提出,教务处核准。
第八章 课程的考核
第40条 所有课程都必须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其形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操作、开卷、闭卷等,具体形式在课程教学大纲中确定。
第41条 凡专业教学计划所列核心科目的期末考试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不能安排在期末考试周进行的课程考试需提前一个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和系(部)协同安排。平时课程考查和单元性考试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安排,但须在学期授课计划中反映出来。
第42条 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结束或期末考试前应掌握本课程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资料,按学籍管理、违纪处罚、学生考勤管理等有关规定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前报其所在系和教务处记载备案。
第43条 命题
(1)教师命题应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出发,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类学习内容,探索以能力考核为目的的考核内容和形式。试题既要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能考察学生能力,特别是技术应用能力和创造性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情况;试题的覆盖面要尽可能广,题量应与限定时间相匹配;试题表述要简练、明了、准确。
(2)有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将逐渐建立试题库(试卷库),由教务处组织实行教考分离。无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按课程教学标准的要求拟出A、B两套以上试题,其题量和难度应大致相同;试卷各知识点、权重分布合理,能全面检查学生学习情况;试卷经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审批后由教务处选择确定试题,另一套试卷作补考使用。
(3)试卷格式必须遵循教务处规定的统一要求:注明试卷编号;图表必须为黑白格式;卷头统一为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参考答案和试卷必须分开为二个不同的文件。
(4)命题人应对试题进行试做,每份试题应另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随试题报系(部)及教务处备案。
第44条 阅卷尽可能采用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方式,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来评分,阅卷人阅卷后要在试卷上签名。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教务处负责抽查阅卷评分情况。一般情况下全部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
第45条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应作考试评析。任课教师(阅卷人)要在三天之内将考试成绩单、试卷和试卷分析表交系(部),由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备查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试卷分析表交教研室汇总后,交系部。教研室主任负责相关课程的考试情况分析,系部负责各专业的考试情况分析。
第46条 课程计分办法如下:
(1)有实验、实训的课程:
平时成绩(考勤、作业、单元考试等))占30%(含期中测验),实验、实训占40%,期末占30%。
(2)无实验、实训的课程:
平时成绩(考勤、作业、单元考试等)占50%(含期中测验),期末占50%。
(3)有集中实训的课程:
学生集中实训成绩分四个方面计算:A、实习结束时,实训教师对学生的测试成绩;B、学生实习结束时的实习报告;C、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劳动态度;D、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出勤情况。
学生集中实训成绩各部分所占的比例:A、测试成绩占60%;B、实习报告占10%;C、工作态度占10%;D、出勤情况占20%。
学生集中实训成绩计算的规定:
A、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的出勤情况低于2/3的实训成绩按0分计算;
B、学生在实训过程中不按实训教师要求做,且顶撞老师,经实训中心核实,实训教师可以将学生该科技能成绩直接按不及格计分;
C、实训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的第五周前进行补考。具体时间由实训中心负责安排,不参加补考的学生该科技能成绩计0分,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和下届学生一起进行重修;
D、实训成绩计0分的学生,该科技能成绩必须进行重修。
对于大型作业、毕业专题等采用答辩评阅的大型实践环节,以答辩评阅的成绩作为该课程成绩。
第47条 考试、考查课程成绩,应按百分制评定(一般不应出现小数点),无法按百分制评定时,可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百分制与五级分制的折算标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第48条 补考成绩只计及格和不及格两种。
第49条 考试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监考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按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准时发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后立即报告系部或教务处,教务处会同有关系部进行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收齐试卷后应当场清点,按学院要求装订成册;监考教师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及时交教务处。
第九章 毕业设计
第50条 毕业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应努力结合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进行,大力提倡选择能实际应用的题目。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专业(教研室)讨论、系(部)批准后,向学生公布,让学生选择。
第51条 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严格要求,以保证毕业设计的水平和质量。鼓励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指导工作,各专业要派专人联系,与外单位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指导任务。
第52条 一个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作同一设计项目的学生人数不应超出3人。
第53条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小时,总时间必须在2个月以上,并有原始记录。当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毕业设计的意义,提出明确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收集和查阅文献资料及正确使用仪器的方法,帮助学生确定方案、理论分析、画图、试验、处理数据等工作,并指导学生拟订写作提纲、审阅初稿,指导学生修改,直到完成定稿。
第54条 学生毕业设计的所有文字资料必须用学院统一规定的格式打印和装订,并将电子文档连同相应的设计图纸上交系部保存。
第55条 毕业答辩应按专业分类成立5—9人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要考虑社会性,邀请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及企业专家参加。组织答辩前一周应将毕业设计提交评阅人审阅,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
第56条 学生毕业设计完成后,答辩委员会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质量、答辩情况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评语,并对毕业设计写出评阅意见,评定成绩。
第57条 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实行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的评定比例不宜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20%。
第十章 顶岗实习
第58条 顶岗实习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将所学知识用于工作岗位实践的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是学院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完成。各系部可以根据专业特点灵活安排,创新学生顶岗实习。
第59条 顶岗实习是一门必修课,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给予相应的学分。
第60条 各专业应根据各专业教学要求安排顶岗实习,做好顶岗实习计划(包括实习专业、地点、时间、人数、内容、实习单位等),经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核,系(部)同意后实施。顶岗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各系(部)应严格执行。
第61条 各专业应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编制各专业顶岗实习大纲。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考核方式等。顶岗实习大纲须由系教学工作委员会集体议定,经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每次顶岗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应在顶岗实习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本次实习的特点,制订实习计划,编制实习指导书,切实做好实习工作安排。顶岗实习指导书要分别送交系和教务处备案。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将实习指导书印发给参加顶岗实习的师生和顶岗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62条 各专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采取相应的顶岗实习方式方法。使顶岗实习工作适应当前形势,适应市场,有利于学生技能的提升、有利于学生团队精神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就业,并确保实习质量。
第63条 各系(部)应在每年顶岗实习前成立相应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部)主管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组成,全面负责顶岗实习工作,并明确专人分管实习有关工作。
第64条 各专业负责人和实习指导老师负责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单位安排、实习计划书编写、实习指导或联系校外指导老师。
第65条 学生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系部必须按顶岗实习要求做到专人专管,决不允许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放任自流。
第66条 顶岗实习必须保证实习要求与质量,保证实习时间和效果,保证师生实习安全。
第67条 顶岗实习前系(部)实习指导老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并熟悉实习单位的人员、设备、生产等情况和工作现场,检查和落实实习单位接纳实习生的后勤准备工作。落实经费、交通、安全等问题。
2、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动员,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内容、要求等。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宣布实习纪律等。
4、与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及安全协议等。
第68条 顶岗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实习生情况及实习的总体安排。
2、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制度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3、顶岗实习期间,系部及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引导和指导,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4、实习过程中做到事前有计划,有组织,有动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内容、方法、进程;事中有检查、有指导、有监督;事后有考核、有评定、有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5、督促指导学生做好顶岗习总结。
6、在实习单位配合下评定实习成绩。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做出书面鉴定意见,评定学生成绩。
7、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及时写出实习情况总结,对本次实习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对今后的实习工作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在每次实习结束后交系(部)及教务处。系(部)应在当年度实习全部结束后写出本系(部)实习情况年度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第69条 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或有关负责人给予实习学生鉴定。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评分,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报教务处,原始资料由系(部)负责,及时、规范地整理、保存、归档。
第十一章 奖惩
第70条 奖励
(1)教师模范遵守本规范,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奖励的材料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供晋升教师职称等参考。
第70条 处罚
(1)教师违反本规范的要求和规定,责任在个人者,按教学违纪论处,与教师个人考评挂勾,并纳入系(部)综合考评。
(2)教学违纪分一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三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三个等级,根据《xx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和《xx职业学院系(部)教学常规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71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72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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