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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有护理研究生吗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04

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整理了湖北民族大学有护理研究生吗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湖北民族大学有护理研究生吗

护理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要求

(一)参加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可毕业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条件

1.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为动态调整增量。

2.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注:此为部分内容,详见《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注: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四)在读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在读的同学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其他报考条件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领域外。

各院系的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

注: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一切信息以招生院校官方发布为主

2022年湖北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北 民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民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学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

第二章 学校校名、校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民族大学

学校英文全称:Hubei  Minzu  University

国家标准代码:10517

上级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法人代表:顿祖义

联系*:0718-8438945

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政编码:445000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综合性大学,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2022年普通本科学生招生 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  学校建立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通过湖北民族大学官网()和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联系*:0718-8438300,电子邮箱:hbmyzbc@sina.com

第四章 入学 考试 (考核)

第九条  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自身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和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学校在相关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官方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规定,学校设预留计划30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 录取分数线 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 志愿 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评价、体检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三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从高到低录取,同时认可各省(市、区)招办的加分政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理工 类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评价、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安排考生的专业。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我校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高考 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同各生源省该专业所对应的统考(联考)科目的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在满足该专业身体等要求的条件下择优录取。未明确投档规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综合成绩为文化成绩的70%与专业成绩的30%之和。其身体条件要求主要有:男性身高≧172cm,女性身高≧162cm;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无纹身、狐臭;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第十六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体育类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为: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若同分时,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综合改革省(市、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类)、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除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翻译)以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及部分专业双语课以英语语种为主,可开设日语、俄语语种的公共外语课,其他语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 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可以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按《湖北民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民大发〔2021〕102 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招生部门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 学习 ,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学生、体育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学习;专升本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民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

第二十五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 毕业 要求的,准予毕业,由湖北民族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证书 ;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湖北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学生招生按此章程进行,2022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示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湖北民族大学有护理研究生吗

有。湖北民族大学是湖北省人民*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学校,截止2023年3月22日,学校里有招收护理学研究生专业,现有学生在学校里就读。研究生是大学毕业或修毕相关的学分,通过研究所入学考试,得以进一步研究高深学问的学生。

以上,就是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湖北民族大学有护理研究生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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