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简章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08
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整理了重庆高职高专院校招生简章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2、2022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 3、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第九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第十条 学校概况:
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 艺术 设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cm—175cm;男生173 cm—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属于 师范 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代码:510206),系与安博思华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建,我校在学费标准之外另收技能培训费20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H,批准 书 编号:PDE13HU3A2020113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2.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4.我校通过困难学生经济资助、紧急救助、学费减免、美德风尚资助、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帮扶贫困生。
5.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023-676165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023-67613088、023-67607155(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176752981@*.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是重庆市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基地。现有安全技术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2022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高职)招生工作。
一、学校全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4365
二、校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2011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教发函[2011]116号)。
四、主管单位: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2.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023)58311083
八、办学条件
学院成立于2011年,系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主管,是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现国家应急管理部)与重庆市人民*共建院校,是西南地区第一所安全类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秉承“修德强技、服务安全”校训,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色发展、育才兴安”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安全+”的泛安全专业建设发展思路,围绕区域产业安全发展需要,设置安全监督管理系、网络与信息安全系、智能*与工业安全系、建筑与环境安全系、工商管理系、思政部和通识教育教学部共5系2部教学单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9人,其中高级职称4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96人;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应急救援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24个专业,在校生1.2万余人。
九、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2022年学校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西、广西、甘肃、新疆、河南、湖北等省(市)招生。
2.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为准)
十、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 )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校企合作专业采取入校第二次选拔,学生自愿参加,学校另外收取费用。
十一、助学措施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录取规则
1.学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4.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我校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均匀、牙齿整齐;面部、手部和颈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口吃、色盲、色弱、斜视。
5.录取顺序: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
6.专业确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投档分数相同时安排在相同专业,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三、录取查询
考生可登录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官网(https:// )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十四、入学安排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六、其它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七、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八、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404020
2.联系*:(023)58567733 58567736
3.传真:(023)58567750
4、联 系 人:杨老师 向老师
5、招生监察*:(023)58311083
6、学院网址:https://
7、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秉持“手脑并用、创新世界”的校训,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现有环境工程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2022年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教育部代码:14557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68号
第八条 学院概况: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重庆市人民*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美丽的中国石刻之乡、五金之都的重庆市大足区城区,现有占地面积438亩。学校与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泰国博仁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草堂大学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
学校根据重庆市“6+1”支柱产业和“10+2”龙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六大专业群所辖二十五个专业。学院现设有生态环境学院、管理与健康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拥有四个校内实训中心、二十六个实训室以及15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指导,以能力为本位,大力实施“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采用“订单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100多家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施合作育人,毕业生广受社会用人单位好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2022年将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东、江苏、新疆、青海、吉林、广西、河北、湖北、湖南、甘肃、安徽、江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今年招生专业有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绿色低碳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大数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休闲体育、大数据与会计、金融科技应用、药品经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25个专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说明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收费。学费8500-1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16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分别在我校招生网(http:// / )、《新生入学须知》和缴费现场进行公示。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历史、物理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3.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一般为英语。
4.报考学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学院严格按照各省(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3.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同一志愿情况下,再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和同专业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如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选择相近的专业录取,否则,退档。
4.凡报考学院的考生,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学院按相关规定执行。
5.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办,考生亦可在学院网站中查询。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入学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中第一节第十条之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3300元/年)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第十五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招生服务:
1.监督申诉:纪检部023-43793167
2.招生*:023-43793190 023-43793191 023-43793196
3.学校网址:http:// /
4.招生网址:/
5.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十七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招生章程的解释: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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