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兰州交通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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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大学。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80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不限男女性别比例。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022-60316985;022-27405486
传真*:022-27401800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官网发布的《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各位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参考。
兰州交通大学MBA简介
兰州交通大学(原兰州铁道学院)创建于1958年5月,由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主干系科成建制迁兰组建而成,为我国第三所铁路本科高校,原隶属铁道部。2000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门类齐全,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始终秉承交通大学“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优良办学传统,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2017年入选教育部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
兰州交通大学MBA项目是教育部2009年批准设立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项目。多年来,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工商报国的人才培养理念,针对有工作经验的现职管理人员,以行为科学、经济学、社会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提高能力为追求,辅之以知识体系完善和素养提升,使学员在实际能力提升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理论体系,成为具有广博知识与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工商管理复合型人才在教育理念、管理机制、培养模式、行业自律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品牌效应逐渐显现。2017年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对口支援兰州交通大学等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7〕55号),决定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天津大学对口支援兰州交通大学,学校MBA教育也乘此东风在师资队伍、教学合作、实践创新等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交流和支援。
兰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有工商管理系、会计系、经济系3个系,5个本科专业、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有教职工72人,专任教师6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8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管理等省级重点实验室;有甘肃省物流与信息技术研究院、西北交通经济研究中心、“阿里巴巴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孵化等研究实践平台,也有MPAcc教育中心等教育项目。
兰州交通大学MBA生源地遍布祖国华北、西北、西南、东北、华东等各地企事业单位,从业遍布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各个领域,在生产管理、商务管理、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现代物流等领域,都取得了卓越成绩,呈现出良好工作前景。截至目前已有毕业生近900名。
我们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60名左右非全日制MBA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按照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MBA课程设置与方案
一、课程方向
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加以体现。学位论文选题方向有:
1.生产管理方向。主要聚焦轨道交通运营、装备*等领域的智慧生产、智慧技术、流程再造、大数据处理等领域。
2.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主要聚焦交通、物流领域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领域。
3.财会金融服务方向。主要聚焦金融、保险、证券、投融资管理等领域。
4.组织创新管理方向。主要聚焦战略与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领导力与企业文化、创新管理、创业管理等领域。
二、课程设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数据模拟与决策、运营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管理、创新创业管理、领导力开发、艺术与商业文化、轨道交通运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课程。
MBA招生工作
报考条件、报名注意、考生资格审查、初试科目及时间、体检、复试和录取等招生事项,执行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提规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三、报名确认
11月,根据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上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入学考试
1、初试(全国MBA院校联考)
科目:英语(100分)、综合能力(200分);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初试时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2、复试
由我校单独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管理学)与综合面试,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3、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MBA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相关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兰州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为20000元/年。
七、其他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录取。录取后不转档案和户籍。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8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38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大学和天津仁爱集团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天津市团泊新城,团泊湖自然风景区内,校园占地1000亩,建有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浴室、大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图书馆和其他生活服务设施。校区交通便捷,环境优雅。
学校秉承天津大学建校百余年以来的优良传统,贯彻“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双严”方针,树立“学校以育人为本,育人以教学为先”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依托天津大学优质的办学资源和先进的办学理念,任课教师主要来自天津大学,其中绝大部分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通过开展有计划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称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2008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有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工程、工程管理、英语、法学、艺术设计、动画等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介绍见学校网站。
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经天津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我校学费普通类专业12000—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8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根据学校办学性质,学费、住宿费不予减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七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公布的同批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第八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以实考分为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九条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以及我校的实际,对江苏省考生进挡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计算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素描基础,入校后进行复试;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优良;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山东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大学组织的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同时兼报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格者可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文化课达到当地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我校在教学过程中部分引进和使用英语教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择。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的学位证书。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依据《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特优新生奖学金
1.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前100名的应届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入校后可获得特优新生奖学金5万元;
2.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分数线(即一批本科线)的应届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入校后可获得特优新生奖学金2万元;
3.符合以上两项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奖励。
4.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0%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和天津市人民*奖学金(8000元/生)等三十余种。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08年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仁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zsb@tjrac.edu.cn
*:022—68579988 68579996 27406638 27406639
地址:天津市团泊新城博学苑 邮编:301636
以上,就是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兰州交通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