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报考浙江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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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报考浙江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需要什么条件?
浙江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现已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的报考条件如下:
1、 招生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学校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承担责任,持假证或任何不符合条件证件入学者自行承担责任。)
3、招生范围
面向浙江省招生函授学员,外省户籍考生凭暂住证或工作证等固定居住证明报考。
扩展资料:
报名需提供资料如下: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2、专升本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和学校所隶属的市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职业证明;
4、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参考资料: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_百度百科
你好你好!我也是外国人 想申请浙江大学 ,门槛高不高呀?
你好,下列是中国*奖学金的内容中国*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4-24
“中国*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学生类别
专业学习年限
汉语补习年限
奖学金期限
1
本 科 生
4 - 5学年
1 - 2学年
4 - 7学年
2
硕士研究生
2 - 3学年
1 - 2学年
2 - 5学年
3
博士研究生
3 - 4学年
1 - 2学年
3 - 6学年
4
汉语进修生
1 – 2学年
无
不超过2学年
5
普通进修生
1学年
1学年
不超过2学年
6
高级进修生
1学年
1学年
不超过2学年
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的中国*奖学金本科生均为汉语授课。凡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本科生来华后需先进行1-2年的汉语补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课程可英语授课,学生来华后直接进入专业学习(详情请查阅《接受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及专业目录介绍》)。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有关部门查询。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l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l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l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l 作为汉语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来华进修汉语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l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进修者,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来华进修包括汉语专业在内的各学科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
l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进修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一)全额奖学金
—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 提供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注:
1、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基本教材费:是指学校指定的免费提供给奖学金生学习课程所必需的教材;其他书籍资料自理。
3、奖学金生活费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人民币/月):
l 本 科 生: 1400元
l 汉语进修生: 1400元
l 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 1,700元
l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 2,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新生来华后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
l 来华学习期限为6个月及6个月以内者:1000元(人民币)
l 来华学习期限为1学年及1学年以上者:1500元(人民币)
5、门诊医疗费:是指学生在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就医的日常门诊费用。学生就诊后需按学校有关规定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6、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是指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7、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新生入学时由入境口岸至学校所在城市或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在校生从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至专业院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生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的一次性火车硬座(卧)车票。途中伙食费用及行李超重费用自理。
8、国际旅费:中国教育部向有协议的国家来华留学生提供来华或回国的往返或单程的一次性国际旅费,并委托留学基金委负责购*学生所在国首都与中国北京之间的最直接,最经济航线的国际机票。学生如需绕道来华或回国,需多支付的机票款由学生本人自理,行李超重费亦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不含安置费和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五、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奖学金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申请学习本科专业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高中会考成绩单;申请其他类别的学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由承办招生事务的中国驻派遣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于2008年4月30日前送达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六、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选择3所志愿学校和1个志愿专业。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接受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请查阅本指南)和《接受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及专业目录介绍》中列出的学校和专业目录慎重填写学校和专业名称。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进修来华学习者,请另附纸详述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七、录取及通知
1、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和年限进行适当的调整。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转送有关学校,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2、从境外申请免试来华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者,如其本人学历水平未达到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要求,由学校决定其录取的学生类别或做有条件录取。如专业学习前需要补习汉语或进行预科学习者,应在汉语补习或预科学习期间通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相关的课程考试后方可正式进入专业学习。接受预科教育的本科生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考试者,可改读文科专业继续在学习;其他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者,应作为进修生结业回国。
3、留学基金委鼓励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学校和导师(学校的选择限定在中国教育部规定的122所大学中),如申请人已获得学校或导师邀请信,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留学基金委将通知学校直接录取。
4、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申请人,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中国教育部备案。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已经其本人签字同意的,《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留学基金委将在7月31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承办招生事务的相关部门,由其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介绍
我校艺术设计类各专业采用了高起点、宽视野、国际化的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艺术设计理论研究与设计创作水平都达到国内前列的水平。设计人才的培养注意创造性与实践性,在国内外各项著名设计竞赛中,取得良好的成绩。艺术设计类已建立硕士点,博士点,为学生的进一步深造提供捷径。我校美术学专业以“重基础、重传统、重人文、重交叉、重特色、重创新” 为办学理念,以“以学带术”为教学宗旨,依托我校强大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底蕴,培养能较为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的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好的中国书画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中国书画创作能力,能立足美术理论研究的前沿进行学术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目前有硕士、博士生二十余人。
热忱欢迎有志于艺术事业的优秀学生报考浙江大学艺术类各专业。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类:学生进校学习一年后,通过通识及大类课程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情况,可选择产品设计、环艺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园林设计三个方向。
美术学专业:学生进校学习二年后,通过通识及大类课程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情况,可选择中国画、中国书法二个方向。
招生人数:艺术设计类 75 名,学制四年。美术学专业。12名,学制五年。
分省招生计划的制定: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后,根据生源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投放在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在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校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报考规定
1. 报名形式:面报(不接受函报);
2. 报名交验材料:
□ 凡当地招办要求统一报名的艺术考生,应交验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复印件。
□ 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1、需加盖公章或出示学校介绍信;2、《报名登记表》中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证件近照)。点此下载艺术设计类报名登记表,点此下载美术学报名登记表
□ 另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证件近照一张。
□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需贴于《报名表》内指定位置)。
□ 填写好的考生地址信封(用于接收《文化考试通知书》,在报名时可由我校提供)。
□ 交验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3. 报名考试费用: 110元/人。
4. 专业选报:考生从“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中选报其一,不可兼报。
四、专业考试
1. 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2日(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考试时间:2007年03月08日上午8:30—12:30,下午2:00—5:00;
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2.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
素描(含速写,共4小时):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色彩(水粉3小时):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3、报考美术学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
① 书法方向:
a、主项:书法临摹与创作:满分为100分,占70%
● 临摹:在规定三种范本中任选二种。占50% 要求:能准确把握范本的笔法、结构特征;临作完整;形神兼备。
● 创作:按规定文字内容,用一种书体书写。占50% 要求:注意传统基础;作品完整。
b、副项:素描、色彩、国画命题创作(报名时选一)。满分为100分,占30% 。
② 中国画方向:
a、主项:中国画命题创作与临摹:满分为100分,占70%
●创作:人物、山水、花鸟任选一种。占70% 要求:a、构图完整,b、紧扣题意c、体现笔墨。
●临摹:对给定一种范本进行临摹。占30% 要求:能准确把握范本的笔法、结构特征;临作完整;形神兼备。
b、副项:素描、色彩、书法临摹(报名时选一)。满分为100分,占30% 。
4. 各科具体考场安排见现场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自理,水粉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试卷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
5. 根据我校《本科专业入学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生需凭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6. 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向专业入围考生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五、文化课考试:
1、考生持我校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 、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 、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美术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3、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其文化课总分加10分计算综合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七、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
报考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的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必须参加浙江大学的专业考试并填报浙江大学的志愿,报名及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取得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持我校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参加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
八、学费
1. 学生一律缴纳学费,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 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7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07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事项
1. 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十、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网址:
联系*:0571-87951006,87951979。
艺术设计类
产品设计方向
目标:
本专业创立于1990年,课程规划除了设计知识的学习外,更强调创新实践,并透过对人文、社会与科技工程等相关领域知识的理解、反省与批判,使学生在创新设计过程中,领会工业设计的精神,从而构建学生两个“系统能力”的培养,即:“创新思维与工作方法的系统能力”与“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设计与开发设计的系统能力”,从而培养在产品创新设计领域具有宽广的人文视野、国际视域、市场视角并对生活方式设计有敏锐感悟力的创新与创业型产品设计人才。
素质:
本专业主要教授产品创新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通过产品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产品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
1、具有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的前沿和发展方向。
2、具有较强的产品艺术设计能力,并对相近或相关设计的领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3、具有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具有跨学科的视野与学习兴趣。
4、具有较好的综合能力,包括业务能力、思维能力、交流能力、组织能力、自学能力、适应能力与创新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努力提高外语水平。
6、具有良好的科学态度与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
视野:
本专业坚持开放性办学的思路,重点发展与国际知名院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学科的国际互动,本专业学生的国际互换互访交流率将达到30%左右,专业设计课程外教执教率将达到30%左右,目前已与新加坡国立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超前设计眼光、具有高素质和大设计概念的视觉传达设计师和新媒体方面的设计人才。将传统视觉设计的一些课程和新媒体等先进技术发展相结合,融艺术新思维和数字技术才能于一体,紧紧围绕大视觉的理念来规划教学大纲。培养学生掌握最新设计技能,熟悉视觉艺术规律,拓宽艺术设计思路。我们不是以知识灌输为目的,而是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最终目标,使学生毕业后具备创新学习能力、团队意识、自我职业规划来提升其未来自我设计和视觉设计*能力的再生。
本专业实行理论和实践的并行传授,倡导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和传统与现代的和谐统一,将市场客户意识和设计原则体现在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中。学生将具备发散型的创意思想和严谨的设计职业精神,从传统的单专业就业思路转变为自我设计职业的设计人才,树立“不能设计自己,何以为客户设计”的培养眼光。
国际合作
本专业重视国际交流,加强校际交流,本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前往德国多特蒙德艺术学院进行交流学习,时间为3-5个月。
办学水平
本专业老师曾多次获得国际和国内各方面设计和动画奖项,同时邀请业界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设计师兼课讲授部分设计课程和学术讲座。学生动画及设计作品也多次获得国际大奖,在学习过程中参与各种商业设计实践机会,参与各类设计和动画的比赛
就业前景
本专业设有设计艺术学硕士点,优秀同学可以免试就读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可到国家机关、影视媒体等事业单位、大型网络公司、或广告传播机构从事视觉设计、媒体*、广告策划、以及动画*等相关工作
主要课程
本专业的主干学科为艺术学、文学、工学,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想象和图形、影像设计、动画设计基础、动画设计、广告设计、海报设计、多媒体设计、编导和*等。
园林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施工建设和维护管理、园林植物产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要求学生具备人文艺术、规划设计、生物与环境、建筑与工程等跨大类的知识结构,具有将科学、艺术、功能结合的技巧,对室外空间和环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要求掌握绘画及表现手法、生态学、园林植物、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有完成风景名胜区、各类公园绿地的规划设计及管理的能力。
就业前景和继续深造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城建、园林管理部门及其相关的规划与设计、绿化工程、园林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从事园林行政管理、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生产与开发以及园林教学科研等工作。创办专业20年来,共培养园林专业人才1000多人,就业前景很好,毕业生的专业对口率高达91%。
本专业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深造,在浙江大学就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硕士、设计艺术学硕士、观赏园艺学硕-博连读,也有不少同学到国外深造。
主干课程
风景园林导论、生态学、园林树木学、花卉学、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园林艺术、中外园林史、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
美术学专业
培养目标
美术学专业以“重基础、重传统、重人文、重交叉、重特色、重创新” 为办学理念,以“以学带术”为教学宗旨,依托我校强大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底蕴,培养能较为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的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好的中国书画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中国书画创作能力,能立足美术理论研究的前沿进行学术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办学水平
美术学专业的办学水平在全国权威机构的评价中达到a+,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本专业目前有硕士、博士生二十余人。
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1.能较为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的专业基本理论,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阐述美术发展的规律,了解、关注美术理论研究的前沿。
2.具有较好的中国书画的鉴赏能力、理论表达能力、书画教学能力以及较强的中国书画专业创作能力。
3.能较好地把握临摹与创作、实践与理论、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把握中国书画与其它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
主要课程
中国画模块:中国绘画史、中国画论、当代中国画评论、诗词题跋、中国画形式美学、中国画基础技法、白描临摹、工笔临摹、中国画技法与风格、中国画构图与图式、中国画写生与习作、“人、山、花”分科研习。
书法模块: 中国书法史、古代书论、古文字学、当代书法评论、诗词题跋、书法美学、书法批评史、楷书、篆书、隶书、行书、草书、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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