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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28

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整理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有着优质的教学资源,教学设施齐全,教师团队雄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江南官网app下载 1号

三、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

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制5年,第4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不出国学生学制4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

八、退费办法

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学生资助办法

我院致力于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机融合的“四位一体”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普惠、助困、奖优、引导”的复合型资助模式,涵盖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生活用品补贴、返乡路费补助、求职创业补贴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我院规定执行。

十、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等以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zs)。

十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报考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建议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十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江苏、河北、重庆、广东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海、浙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6.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四、证书类别

本科学历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予以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江南官网app下载 1号

邮编:215325

咨询*:0512-82190377

监督*:0512-57182788

咨询 QQ:800030620

微信公众号:sdyyzs(苏大应用招生)

十七、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十九、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中文名称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简称天津中德;英文名称为TianjinSino-Germa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缩写为TSGUAS。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2105

五、办学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六、学校概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隶属于天津市*。

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365个,全校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其中大量是由德国、瑞士、西班牙引进的先进生产型设备,价值逾5亿元人民币,遵循“用最先进的设备培养秀的人才”实践教学的理念,打造各专业组群多层次“教学工厂”模式。学校本科、高职和技工学历教育涵盖先进*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9大专业组群,现有本科专业21个,高职专业25个、中职专业2个。现有在校生1.1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于本市高校前列,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近三年累计8.5万人次。

学校秉承“崇实求精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始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科学严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政治过硬、技能精湛、诚实守信、理性平和”的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大国工匠。学校是“天津市2017-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被市*确定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当前,学校正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1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第七条  收费标准:学校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1.本科: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高职:高职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高职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高职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

3.机械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和智能*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智能*装备技术)三个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4.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

以上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实施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学校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相互调剂。另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当地省份招生录取政策执行。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如考生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校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八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注册学籍后,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对于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减、免”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同时,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

1.本科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

2.高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机械电子工程(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专业,学生上课学习地点为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zs.tsguas.edu.cn

电    话:022--28776099、28776655

监督*:022--28771113

传真:022--28776106

邮政编码:300350

咨询邮箱:zsb@tsguas.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2022年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大学,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考生可根据专业要求填报志愿,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532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校址:

康巴什校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东胜校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科技教育创业园

学习地点:

2022级各专业学生(除医学类专业和2022级少数民族预科)在康巴什校区就读;

医学类专业和2022级预科班学生在东胜校区就读。

毕业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经审核合格后,颁发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2022年招收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0201)、机械工程(机务方向,专业代码:080201)、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1801)、交通运输(机场现场运行管理方向、航空管制方向,专业代码:08180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系统与机载设备方向,专业代码:080714)、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代码:080208)、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714)、自动化(专业代码:0808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代码:080601)、矿物资源工程(专业代码:081505)、工程造价(专业代码:120105)、土木工程(专业代码:081001)、应用化学(专业代码:070302)、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代码:081301)、材料化学(08040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0809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901)、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代码:120904)、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0302)、财务管理(专业代码:120204)、音乐表演(专业代码:130201)、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代码:101001)、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代码:101003)眼视光学(专业代码:101004)等本科专业。

三、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B批、本科二批

四、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 2022 年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品行端正。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外在缺陷,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外在缺陷。无色盲、夜盲。

4、报考机械工程(机务方向)、交通运输(机场现场运行管理方向、航空管制方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系统与机载设备方向)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弱、色盲、夜盲。

5、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五、录取规则

1、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非艺术类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投档成绩。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全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乘 60%与文化课成绩乘 40%之和。

3、舞蹈表演专业报名及考试办法按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要求执行,校考合格名单由我院划定并按规定予以公示。如果使用包头师范学院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无法完成我院2022年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计划,剩余计划使用2022年全区其他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乘 60%与文化课成绩乘 40%之和。

4、录取和专业安排以排序成绩为准。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要求录取。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阳光招生

1、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2、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

八、招生咨询

联系*:0477-8591166  8591499

学校网址:

学校校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东 1 号

邮    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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