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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有哪些专业研究生?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30

吉首大学有哪些专业研究生?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江南官网app下载 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吉首大学有哪些专业研究生?

吉首大学有哪些专业研究生?

吉首大学研究生专业代码:

中国语言文学(050100)、生物学(071000)、会计(125300)、中国史(060200)、生态环境与城乡规划(0713Z1)、艺术设计(135108)、电子信息(085400)、生态学(071300)、护理(105400)、新闻与传播(055200)、美术(135107)、旅游管理(120203)、法律(法学)(035102)、应用经济学(020200)、

物理学(070200)、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法律(非法学)(035101)、临床医学(105100)、数学(070100)、工商管理(120200)、图书情报(125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公共管理(125200)、翻译(055100)、体育学(040300)

、音乐(135101)、民族学(030400)、化学(070300)、

旅游管理(125400)、统计学(071400)、舞蹈(135106)、民族法学(0304Z3)、体育(045200)、教育(045100)等。

吉首大学简绍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也是武陵山片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 工作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 湖南 省人民*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 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

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学生的录取和 毕业 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四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62

第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

邮政编码:427000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十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一条  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 证书 ,证 书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 专业目录 。

第十七条  在湖南省,学院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 考试 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 填报志愿 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进档考生的 高考 投档分和专业 志愿 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高考改革(3+1+2省份)再按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若再相同,则比较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所有 新生 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非英语专业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学院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艺术 类专业(包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类)录取规则:学院2022年不组织艺术校考,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生源所在省份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立的投档规则执行;对于进档考生,我院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或涉嫌冒名顶替 上大学 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院2022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0744-8325000、0744-8326000

传    真:0744-8326000

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

学院网址: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吉首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吉首大学;学校英文名称:Jish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531;学校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学校注册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第三条 学校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和张家界市永定区两地办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吉首大学负责。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相对独立,实行湘西自治州人民*与吉首大学共建共管、以湘西自治州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办学。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吉首大学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吉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职高对口计划、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结合各省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 学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专业不均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其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非艺体类专业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缺额时,接收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非特殊类型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包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规则:学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校考,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生源省份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舞蹈类专业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为便于顺利就业,建议身高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和文化测试,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省(市、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规则: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按湖南省录取政策执行。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通知预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职高对口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录取按照当年公布的计划执行,预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选择专业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除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绿色通道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艺体类专业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0743-8564141 0743-8563838(传真)

招生网址:

学校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核准发布,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一致。

以上就是江南官网app下载 为大家带来的吉首大学有哪些专业研究生?,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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