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大学关于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项的通知(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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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大学关于202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项的通知
【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延安大学研究生处了解到,延安大学关于202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项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2022级新同学:
您好!经学校研究,现将延安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开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2022年9月4报到,9月5日上课。
档案已邮寄到学校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毕业证报到;未邮寄档案的同学(须提供书面未邮寄说明),凭档案、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报到。报到地点为所在学院新生接待点。
临床医学类别各领域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1日,8月22日上课,报到地点在杨家岭校区逸夫楼大厅。
延安大学与空军军医大学一起联合培养的新生(基础医学、生物学和临床医学专硕各领域联培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28日,29日、30日开展入学教育等相关活动,报到地点在杨家岭校区逸夫楼大厅。
“硕师计划”研究生报到时间在寒假面授时期,不需要在9月4日来校报到,但要在9月5日前向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报到,以便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二、学费标准。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请查看《延安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附件1)。
三、公寓住宿。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家在宝塔区及周边地区不需要学校安排公寓住宿的研究生新生,请于2022年8月26日前*或短信告知学校公寓管理中心(*:13891149944)。不提前申请的,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分配床位,以后将不再受理减退住宿费事宜。住宿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费按相关标准收取,体检结果将作为学籍注册的一项依据。
2.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授课方式和时间由各院系确定,请非全日研究生报到时向各院系咨询。
4.公共课教材按照指定的书目学生本人提前自行购*,书目清单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制学费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校前购书清单.doc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古长安。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学院国际代码:13683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邮政编码:710100
学院招办*:029-68084661 029-68084662
网址:
第四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均可报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数的1%。
第十条 我院录取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以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在允许退档省份的投档录取过程中,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有强烈意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学校将予以退档。不允许退档的省份,学校将按生源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录取时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与各省录取政策不一致,以各省录取文件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高考科目及录取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及教育厅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若本章程的规定与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延安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延安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1、拥护中国*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延安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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