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职院校省外招生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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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2、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3、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仅适用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的招生工作。
第一部分 学校名称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5)
二、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 福建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20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2021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高职院校A类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现设有八个 二级 学院:信息与*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与 艺术 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40个高职专业。在编教职员工62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08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全日制在校生13439人。
三、学校地址
(一)主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曹溪中路5号,邮编:364030。
(二)天马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南路346号,邮编:364030。
四、办学层次、学制与办学类型
(一)办学层次:专科
(二)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四)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22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福建等多个省(市)招生,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 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部分 招生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院纪检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部分 录取规则及身体健康要求
一、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省份2022年普通高考高职(专科)批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录取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药学类、医学类专业。
考生入学后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或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部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费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字43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表演艺术专业7200元/年,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66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按照龙岩市发改委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 毕业 要求的,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 证书 。毕业证 书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分 奖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向生源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待毕业后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三家银行。
二、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每生8000元/年。
(二)国家 励志 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每生5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4500元/年;困难,每生2800元/年。2.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300元/年。
三、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金每生每学期500元至1200元。
四、应征入伍学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 毕业生 ,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我校复学、退役一年后(含一年)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六、毕业生 就业 补助金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 考证 、 面试 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2000元/人。
七、绿色通道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 新生 ,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部分 新生入学及其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九部分 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
咨询*:0597-2589999、2587777、2751453
传真*:0597-2751453
投诉*:0597-2756318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联系部门: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曹溪中路5号 邮政编码:364030
第十部分 附则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二、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福建 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章程制订及核定 工作 的通知》(闽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院部:福州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等共8个 二级 学院。
第七条 2022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 学费 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第八条 2022年 新生 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 宿舍条件 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以院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纪律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 理工 作。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总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 填报志愿 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 平行志愿 投档办法录取。录取以高考成绩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梯次及梯度级差。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到我院其他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 考试 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十四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 毕业 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在我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
申诉*: (0591)38510319(纪律办公室)
咨询*:(0591) 83420158(招生办)/83420178
传 真: (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官 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只适用我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的录取 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根据闽教学〔2022〕2号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 福建 省人民*批准、泉州市人民*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福建省A类高职院校;地处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泉州市中心鲤城区;背倚著名的紫帽山风景区,校园风景秀丽;靠近机场、动车站、高速出入口,交通十分便捷。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校训;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助力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焕发着新时代的勃勃生机;现有 财经 商贸、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装备*、教育与 体育 、文化 艺术 、旅游等8大类39个专业(含方向);教职员工400多人,各类在校生13000余人;学院正全力建设一所面向福建、辐射全国,以商贸为主、文 理工 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福建知名万人高职院校。
校内特色餐厅多,学生公寓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齐全;学院文化底蕴丰厚,时代气息浓郁, 社团 活动丰富多彩;历届 毕业生 初次 就业率 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办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弦歌不辍,桃李芬芳;砥砺前行,一路凯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值得考生选择求学圆梦的理想学府,诚挚欢迎更多优秀学子加入,在泉州这片蓬勃发展的热土上铸就精彩 人生 !
二、学院的办学类型、层次、性质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性质:公办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机构: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考生投诉。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2年学 校招 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学校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类考试和面向特殊群体类考试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科“保底线”,常规 志愿 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录取模式。
2、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中职学校类考生投档分=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总分+固定加分。
3、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普通高中类考生投档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简称“学考”)总分+固定加分。
4、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特殊群体类考生投档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固定加分。
5、录取成绩排序规则
(1)面向中职生类招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的顺序,依次序择优录取。
(2)面向高中生类招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的顺序,依次序择优录取。
(3)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以上三类考生录取成绩排序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6、空中乘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鉴于有利于该 专业就业 岗位需求,非特定身体要求):
(1)身高
男:173cm-185cm
女:162cm-175cm
(2)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四肢关节活动功能正常。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3)无色觉异常(色弱、色盲),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7、其它
(1)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2)被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六、 收费标准
1、学院各项收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的规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执行。
2、 学费 :60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72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除外)。
3、住宿费:依据泉价费[2014]101号文、泉价[2015]117号文、泉价[2016]107号文的规定,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
六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87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4、代办费:预收800元/年,多还少补(若教材结算方式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 书 种类
1、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 毕业 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1、录取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转载公布。
2、录取名单除在本院院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外,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九、助学方式
学院设立“奖、贷、助、补、勤、偿、免、绿”资助政策体系,即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代偿补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资助形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自觉*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2、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招生监督小组申诉。联系*:0595-22467296。
十一、 新生 入学与复查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并按“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联系*:0595-22467276,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以上就是福建省高职院校省外招生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江南官网app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