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大学的专科招生简章 湖南工业大学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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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2022年全国各地区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已经陆续开展了,为了方便考生们进行志愿填报,我收集并整理出了“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工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章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工业大学,英语译名: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1535;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学校是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湖南省人民*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座落在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省株洲市,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株洲工学院升格为湖南工业大学,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港澳台地区学生、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职高对口、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定向、南疆单列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生;学校专科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校外人员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合署办公,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行使其职能,以下统称招就处)和监督办公室,分别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察督导。
招就处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研究;做好社会人才需求和培养的研判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招生工作规划,编制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色、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负责组织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就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拟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招就处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招就处将教育厅批复的生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 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选拔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招就处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学习和技术培训,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招生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报考我校。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考试和录取工作中尚未决定或公示的事项。
第六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六条 除教育部明确规定外,所有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专业测试(除国家统测项目外)。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第十九条 除有特别规定的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额未满,根据所剩余的专业计划招收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专业试行大类招生,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录取过程中所有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文史类各专业,同等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外语成绩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各专业,同等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外语成绩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学(ACCA创新实验班)、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收有志愿考生,不招收调剂考生。会计学(ACC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实施全英文教学和考试,除正常学费外,另收取ACCA课程费10000元/年;金融工程(CFA创新实验班):核心课程实施全英文教学和考试,除正常学费外,另在大学前三年收取CFA课程费16000元/年。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对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以校级联考成绩为准。
报考包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按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前提下,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报考美术类专科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湖南省音乐学(师范类)(公费)、音乐学(师范类)(非定向)专业计划根据投档情况,按照湖南省的规则录取。
录取过程中,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参加学校专业测试(除国家统测项目外),并达到要求。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方法按生源所在省份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参看当年招生简章。
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专业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和录取的排序成绩,并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除在招生计划中有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具体要求可查询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网站。
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进档考生以实际高考总分和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专业优先”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合作办学方为英语国家,除英语外,不宜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若其他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科专业陶瓷艺术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科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材料工程技术的教学在醴陵教学校区。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在招生计划中有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不同形式的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贷、勤、免、补等“六位一体”的奖励与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条 学校绝大部分专业开展汉、英教学,除英语外,不宜其它语种考生报考。若其它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咨询*:0731-22183300 , 22183311,22183355;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网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0731-22183091。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吉首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吉首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吉首大学;学校英文名称:Jish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531;学校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大学;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学校注册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第三条 学校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和张家界市永定区两地办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由吉首大学负责。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相对独立,实行湘西自治州人民*与吉首大学共建共管、以湘西自治州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办学。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吉首大学毕业证书;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吉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职高对口计划、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结合各省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 学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专业不均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其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非艺体类专业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缺额时,接收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非特殊类型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退和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包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规则:学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校考,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生源省份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舞蹈类专业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为便于顺利就业,建议身高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的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未计算综合分,对于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和文化测试,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省(市、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规则: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按湖南省录取政策执行。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通知预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职高对口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录取按照当年公布的计划执行,预科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选择专业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除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外,还采取设立学校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绿色通道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艺体类专业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0743-8564141 0743-8563838(传真)
招生网址:
学校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变化情况对本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另行公布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核准发布,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一致。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面向全国各省招收本科和专科考生,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6204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50强、就业典型50强、创新创业典型50强,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河北省钢铁冶金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学校下设宣钢分院、互联网学院。
二、办学地址
红旗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邮编 050091
新石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 邮编 050091
宣钢分院 河北省张家口宣化区清远路149号 邮编 075100
互联网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 邮编 050091
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专业及相关说明
1.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2.生源范围: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多个省(区、市)招收本、专科学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书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
3.按类招生相关说明详见学校网站,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说明详见学校网站 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调剂。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的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金融服务与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金融科技应用 (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为2022年新批设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正在审批中,暂为学费待定,预计13000元/年,最终收费以收费公示为准。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符合如下要求:身高:女生163-174厘米、男生174-185厘米,无色盲、夜盲,五官端正,身体*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入学后有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入学。
7.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各省美术类艺术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进档考生按照 “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详见学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8.宣钢分院所属专业在张家口宣化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宣钢分院就读。
9.互联网学院是我校经河北省人民*批准设立的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该学院所属专业在石家庄市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互联网学院就读,学费标准待定,最终收费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四、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生源所在省份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口类比较综合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如还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高考改革省份: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的普通专业,我校投档比例不超过100%,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7.我校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但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情况
1.收费情况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住宿费:500元/年/生 (8人间), 800元/年/生 (6人间)
2.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单项奖学金1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3300元/年/生,三等2200元/年/生,同时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专项特困补助。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奖学金、助学金。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录取结果查询
总院录取结果登陆
宣钢分院录取结果登/
互联网学院:
咨询*:
总院:(0311)85239777、89163179、85239555、85239666
宣钢分院:(0313)3175300、3175311
互联网学院:(0311)89162601、8916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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