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下载 ,职校招生与学历提升信息网。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江南官网app下载
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江南官网app下载

>

职校资讯

>

招生百科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民航飞行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0-02

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民航飞行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民航飞行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由*主席亲自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亲自选定校址。1981年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学院,2006年5月30日,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学校校区呈“一校四区”的分布格局:包括天津校本部校区、天津宁河新校区、辽宁朝阳校区和内蒙古扎兰屯校区。校本部坐落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旁,分为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695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在辽宁省朝阳市和内蒙古扎兰屯市分别建设了朝阳飞行学院和内蒙古飞行学院2个飞行训练学院;并将在天津市宁河区建设新校区。历经68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一所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未来,我们将牢记初心和使命,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而努力奋斗!
中国民航大学对飞行人才的培养与中国民航的成长同步,其教育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自2003年恢复设立飞行技术专业后,基于60余年办学历史的积淀,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先后被授予“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天津市品牌专业”,加入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又被教育部列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截止今年,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20多家航空公司开展合作,累计为中国民航培养飞行员6500余人。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为四年,最短修读年限三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一定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五)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具体根据《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和《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被终止学业,予以退学。
(六)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录取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20年起,停止授权委托航空公司“独立”开展招飞工作,全面推行“院校主导、公司参与、联合招飞”的合作招飞新模式。
(一)招飞省份
2020年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广东、山东、宁夏、甘肃等22个省份开展招飞。
(二)招飞计划
学校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确定总招生规模和分省计划。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预计划为870人。正式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实际录取学校将视情根据各地区上线合格生源进行调剂。
(三)送培单位
2020年委托培养单位主要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长龙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幸福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等。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四)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能够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男生均可报考,英语语种,文理兼招(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五)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5cm(含),校企合作招飞满足送培单位身高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接受角膜屈光手术者须满足局方规定,无色盲、色弱、斜视;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六)报名方式
2019年10月21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后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网址: 。参加预选初检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七)录取方式
考生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预选初检(视情部分省份增加英语测试)、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申请确认有效招飞志愿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0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当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执行。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包括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2020年)》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八)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鉴定。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郑重声明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飞活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各种谣言传言,谨防上当受骗。招飞全流程各环节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冒用“中国民航大学”进行招飞活动的,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
(二)咨询*:022-24092508、022-24092126
(三)通知公告发布方式:
1.《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国民航大学招飞信息网
2.微信公众号: “中国民航大学招飞”
(四)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投诉*:022-24092242。

民航飞行学院招生简章

民航飞行学院招生简章如下:

1.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通用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品质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3.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

每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不低于0.7、双眼远视力不低于1.0(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4.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导航工程专业(通讯导航监视、导航应用与规划):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5.飞行器*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扩展资料:

1.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年龄16—20周岁,外语语种为英语。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航空学院招生的要求

要求如下

一、航空学校招生的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健康,身体健康,身材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大方。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58cm-170cm;男生身高要求168-180cm。

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无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伤疤,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9、无犯罪史,无违法前科,无严重违纪史。
二、中国最好航空院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西安航空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昌航空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ihangUniversity)简称北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为国际宇航联合会、中欧精英大学联盟、中国西班牙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成员,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时名北京航空学院,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

1988年4月改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989年成为国家八五期间全国14所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首批进入“211工程”,2001年进入“985工程”,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学院路、沙河校区总占地3000多亩;学校下设30个二级学院;有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0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教职工3928人,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

以上就是江南官网app下载 整理的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民航飞行学院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江南官网app下载 。

标签: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vegsta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浙ICP备2023018783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