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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0-05

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招生简章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江南官网app下载 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京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京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 毕业 发证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Xijing University),院校国标代码:12715。

第三条 西京学院简介:

西京学院坐落于古城西安,是省属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陕西 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学校创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学校获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 试点单位,2017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8年被陕西省确立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202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校20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高水平大学为己任,形成了“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西京精神。

学校立足为区域经济服务,坚持特色发展,确立了以“三大专业群”建设为主的专业发展规划,即以智能*为牵引的工科专业群,以审计学、会计学为引领的经济管理专业群,以视觉传达设计为轴心的现代 艺术 设计。学校现有5个专业硕士点,39个本科专业,多次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 证书 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 书 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京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2年拟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按 志愿 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 高考 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预 录取分数线 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投档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新高考录取政策,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 填报志愿 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组)。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2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艺术类(编导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2022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投档比例均按不超过120%执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按照抄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扶贫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 学习 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学校网址:

学校微信公众账号:xijinguniversity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京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韩国学美容可以申请的大学:西京大学

西京大学是韩国一所四年制的私立综合大学,1947年成立,学校设立的学士和研究生学科,包括院系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工,艺术,教养课程等院系,还设有一般研究生院,经营学研究生院,教育研究生院,美容艺术研究生院5个研究生院,下面由我带大家详细了解西京大学。

韩国学美容可以申请的大学:西京大学

美容艺术学科简介:

西京大学美容艺术学科以基本的美容理论为基础,系统地讲授美容艺术学,提高对美容的认知,通过符合国际规范的多种实践课程,致力于培育富有创造性,不断进取的,作为 Global Beauty Leader豪无逊色的素养的,培养前往世界各地的美容师的学科,具有无穷无尽的发展潜力。

主要专业课程设置:

大一学年:皮肤美容,化妆,理发基础,基础身体治疗,高级化妆,发型基础 ;

大二学年:烫发基础,高级发型,电动面部*,皮肤病学,舞台化妆,时尚化妆,美甲 ;

大三学年:时尚美发, TV电影化妆,足部反射论,长发美发技术,spa疗法,特效化妆 ;

大四学年:特殊化妆实习, 3D美容实例,电动身体治疗,头皮护理,身体造型治疗,毕业作品准备,毕业作品及考试

申请资格:

韩国语能力考试 (TOPIK)4级以上取得(预计)者(美容艺术学科申请者 : 3级以上(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附带条件入学时毕业条件: 必须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4级以上(美容艺术学科2级附带条件入学时毕业条件: 必须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以上))

2022年榆林学院招生简章

榆林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现有植物科学与技术等重点建设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榆林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榆林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榆林学院,英文名称为“Yulin University”。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是国家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单位、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社科普及基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榆林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1395,设置有政法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5722人。现有榆阳、绥德和科创新城三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榆林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榆林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榆林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委会由校长担任主任,主管规划、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处、绥德师范校区负责人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3名教师代表担任委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要求,不断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数量与质量、各专业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我校2022年拟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我校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为普通本科计划数的1%以内。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志愿清”方式确定专业,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的考生,依次考虑其第二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其他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080202H)”、“石油工程(081502H)”的录取原则为仅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职业教育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与联盟院校组织的对应专业技能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开学报到前持有关证明向我校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形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榆林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榆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和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榆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榆阳校区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51号

邮编:719000

咨询*:0912-3896517

学校网址:https:// /

招生网址:/

绥德校区地址:陕西省绥德县名州镇镇定北街150号

邮编:718000

咨询*:0912-5658051

以上就是江南官网app下载 为大家带来的西京学院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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