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条件 东南大学2023复试细则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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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条件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条件如下:
具备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创办。1921年,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立国立东南大学,下设工科,其后工科又经历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工学院、国立中央大学工学院、国立南京大学工学院等历史时期。
1952年,以原南京大学工学院为主体,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学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南京工学院。
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南京地质学校并入,组建新的东南大学。
校园介绍:
东南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已成为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1500多人,博士生导师300多人,两院院士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讲座教授20人,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973”专家组成员等优秀人才130余人。
东南大学2023复试细则
关于东南大学2023复试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录取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提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线;同时下达各院招生计划数,参考依据:国家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学院师资力量、培养质量、生源情况、推免生接收情况及上一年度招生规模等。
3、各招生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为院长或系主任,成立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本办法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确定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后对外公布。
4、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我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院须明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复试差额比例,也可在学校复试基本线基础上适当提高单科或总分,考生须达到该专业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经向研究生院申请批准后可按规定适量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
2、各院严格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复试的内容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要求及评分规则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3、复试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院复试,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专家,主要负责对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签名,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复试结束后,各院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4、各院的复试笔试和面试均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教室进行,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院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须公布申诉*和邮箱。
二、复试方式、形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形式和内容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专业课,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试题由各招生院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笔试科目应与招生目录上公布复试科目一致。
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一般占40分左右。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题目由各招生院命制。
3、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还需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院(系)指定,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后续的复试环节。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部分专业政治思想理论考试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面试成绩权重一般不超过50%。各院对复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由初试折算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一般占到30%—50%,具体权重由各招生院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
四、调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由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一所应用型综合性院校。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9,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代码为1802。学校在其他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我校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我校本科招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三条依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以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愿录取。按“专业(类)”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考生投档分相同时的排序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历史科目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科目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3”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相同,则按外语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五条我校各专业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六条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根据苏价费〔2013〕154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根据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标准为1200-1500元/年·生。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证书及颁发办法
第二十条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邮政编码:210088
咨询*:4001006862、4009280129
传真*:025-58690736
监督*:025-58690717
电子邮箱:cxzb@cxxy.seu.edu.cn
招生网址: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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