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大学mpacc复试科目 西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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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族大学mpacc复试科目
西*族大学mpacc的复试科目可以通过查看《西*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了解,据《目录》的说明可以看出,西*族大学的mpacc会计专业硕士的复试科目为《会计综合》,西*族大学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针对以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还需要加试《财务报表分析》、《成本会计学》两门科目。
参与西*族大学mpacc会计专业硕士考试的考生,必须要在合格通过了研究生初试考试,并且分数达到了院校所规定的分数线之后,才可以参与复试的考试。初试的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二)》。
2018年西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9月1日入学),还须在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四)非学历教育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七)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八)本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学校的相关人事规定。
(九)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三、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按全日制学习方式进行培养。
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四、报名事宜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二)考生于2017年12月15日-2018年2月28日登陆,点击页面上部“考生登录”(详见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及流程),按要求“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陆填写提交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时间截止后无法再进行报名。
(三)考生于2018年3月2日-10日再次登陆,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确定是否参加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如未确定则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四)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两份《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为教授及以上职称)、《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等。下载后,请仔细核对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空白表格,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报考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为考前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在西藏大学新校区研究生教学综合楼研究生处(若地点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进行,审查时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64元,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发放等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18年4月5日上午10:00-12:30,下午16:00-18:00(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两份《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为教授及以上职称)、《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等。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4.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取消入学资格)。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以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学术论文和证明函;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考生必须确保信息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方式主要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还须进行加试。
(一)初试
初试为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时间:2018年4月7日-8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地点:西藏大学新校区(其中农牧学院以通知为准)。
(二)复试
复试为面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含梵文)听说能力测试两项。
时间:2018年4月9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如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
地点:各学院(其中农牧学院以通知为准)。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两门加试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加试:2018年4月8日下午16:00-18:00(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专业科目:2018年4月9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2.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加试,考核形式和要求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经复试和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定向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不转档案。非定向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必须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下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八、体检
考生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拟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资格审查时通知。
九、其他说明
(一)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二)招生人数。我校博士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根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处奖励资助办公室。
(四)如国家出台2018年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五)报考农牧学院考生的报名等工作按照农牧学院要求具体实施。
十、招生咨询
(一)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咨询*。研招办:(0891)6405192、农牧学院余老师:(0894)5823990。
(三)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10号西藏大学新校区研究生教学综合楼研究生处研招办。
(四)邮政编码:850000
西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01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西藏大学 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藏大学;英文名称为TibetUniversity。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 江苏路36号。
现有四个校区: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3年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合建高校。
第四条学校招生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党委、*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入学机会与公平,以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的实际,统筹、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02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03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生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585人,面向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20个省市和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专项计划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部队专项计划、 那曲 专项计划、边境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地方优质计划,专项计划只面向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
(具体见《西藏大学2022年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在区外各省(市)投放的非艺术类专业计划均列 本科二批 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省(市)安排的批次招生。
第十二条学校在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艺术体育本科控制线,列 提前批次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各类各批控制线,列提前单独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等。
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所涉专业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次的省控线录取,列专项计划批次;部队专项计划执行我区划定的部队本科控制线录取,列部队生源本科批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执行西藏自治区本科一批次省控线和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控制线录取,列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地方优质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和边境专项计划执行所涉专业按其普通计划的省控线和本科一批次录取;2.列本科一批次的专业有: 汉语言文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生态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 土木工程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行政管理、经济学、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英语、法学、学前教育、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税收学、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3.交通运输和 旅游管理专业 实行专业内大类招生,交通运输分设铁路运输和道路运输方向;旅游管理分设酒店管理方向。
具体批次可在《西藏自治区2022年普高招生计划》中查看。
第十三条部队专项计划、那曲专项计划招录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四条口腔医学专业部分学生与四川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英语专业与 华南师范大学 实行联合培养;理学院部分专业与 武汉大学 实行联合培养;经济与管理学院部分专业与 武汉理工大学 实行联合培养;财经学院部分专业与西南财经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详情可咨询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04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七条在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0个省(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市)采取 平行志愿投档 模式,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认可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八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单科要求的,在单科达到专业条件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按投档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
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参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者优先;文史类依次参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高者优先。
区内语文成绩=藏语文和汉语成绩平均折分。
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
第二十条对部分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具体如下(表述方式为:区内/区外)。
汉语言文学:语文或汉语≥100分/语文≥110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翻译:藏语文≥120分且汉语≥100分(仅区内);新闻学:藏语文≥110分且汉语≥90分;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60分/≥90分;英语:英语≥60分/≥90分。
第 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看高考文化成绩高低录取。
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各省(市)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照学校校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藏画)专业因培养性质和教学、就业等要求,不建议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报考。
05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其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进行逐一核查并现场采集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
审查合格的允许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凡审查中发现考生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根据《*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引导、市场为主。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
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学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22年普高本科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九条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3000元。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培训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06附则
第三十一条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平
台: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第三十三条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850000
咨询*:0891—6405900
第三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0891—6405101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普高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西藏大学普高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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