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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招生简章发布!(求西南大学招生计划)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0-07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西南大学招生简章发布!(求西南大学招生计划)相关的问题,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西南大学招生简章发布!(求西南大学招生计划)

西南大学2021招生简章发布!

我是菏泽学院的大一的一名学生,在我去年报考志愿的时候我对大学部分专业有所了解。另外还有不少同学走进了不同的学校,学习了不同的专业。我有一位学习葡萄牙语的同学,曾经和我介绍了他的专业情况。

西南大学位于重庆,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如果您想要考进西南大学,您需要考多少分?以2021年各省的录取分数作为参考,西南大学2021年共有普通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优师专项计划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几种招生方式,下面有苹果兔为您详细解析:

本科一批

西南大学2021年普通本一批由荣昌和北碚两个校区分别进行招生。从最低录取分数线看:荣昌校区文史类录取分数线最高的省份为高考大省河南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9分,录取分数线最低的省份为新疆,录取最低分为506分。理工类录取分数线最高的省份为湖北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85分,西藏(民)录取分数线最低,为333分。

国家专项

荣昌校区文史类海南省录取分数线最高(623分),新疆录取分数最低(501分);理工类河南省录取分数线最高(581分),新疆录取分数最低(405)。

北碚校区文史类理工类河北省录取分数线最高(585分),新疆(民)录取分数最低(399分)。

求西南大学2011招生计划

西南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6-0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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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代码:10635。
第三条 学校有三个校区招收本科学生。学校本部位于重庆市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山水园林城区——北碚区;学校荣昌校区位于重庆市荣昌县;学校应用技术学院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校园占地9600余亩,校舍面积158万平方米,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自主选拔、保送生、免费师范生、国防生、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员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第五条 学校荣昌校区以“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名称招生,招生代码为19635,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注明“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专业学习”。学校应用技术学院只在重庆市招生,在本科第三批录取(艺术类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注明“应用技术本科”。
第六条 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023—68252513,68250942,传真:023—68250942,招生监督*:023-68252551、68252504。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十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事业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计划寄到各省级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1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9500名,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校本部(其中软件工程专业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后,符合条件者可进入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荣昌校区(重庆市荣昌县);在本科第三批录取的学生以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生就读于应用技术学院(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石支路500号)。
第十三条 2011年学校在重庆市对部分农科类专业进行招生改革试点,即在本科第一批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专业包括:农学、农村区域发展、园艺、植物保护、蚕学、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茶学等。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学生(运动训练、保送生、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五条 报考自主选拔,以及具备保送生资格报考保送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测试。
第十六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所在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的政审、面试、体检(与报考军校考生同步)。
第十七条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并取得专业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办规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专业测试(以下简称省统测)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关专业省统测,并且取得省统测合格证。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只参加各省美术类省统测,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由学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规定组织的专业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升科考试。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要求组织自主选拔、保送生测试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各类别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其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110%。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专业分数级差的原则(艺术类专业除外),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可国家政策性照顾加降分政策,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凡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学校以考生必考科目加学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学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大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学生志愿与学校办学实际实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自主选拔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本科提前批或本科一批的第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如专业服从调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学校确保录取。
专业安排办法:高考成绩加20分后参加专业选择。若加分后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报考学校自主选拔合格的考生,须将高考成绩通知单及院校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的高考志愿表等材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便学校准备相关录取资料。未按时传真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国防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定向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其中,通过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的考生,本科毕业后须到西藏基层工作不少于5年。
第三十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在以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排序依据时,如果学校组织了校考,以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如果学校没有组织校考,则以参加省统测专业成绩为依据。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报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重庆市考生,参加重庆市音乐招生考试的专业成绩须达到学校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音乐学(非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省统测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
(五)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是: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六)对第二至五款所涉及的艺术类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招生计划,依据录取规则分别排序录取。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为基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七)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美术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60分(150分制);其余各艺术类专业的外语成绩要求视生源情况而定。
(八)学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南方、北方考区及舞蹈学专业川渝考区的招生计划,根据考区生源质量情况确定,不作分省计划,录取时根据同一考区内的名次进行排序录取。考区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三十二条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投档(四川省按专业成绩投档),如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专业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排序,兼顾单项成绩和其他特长,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 除国防生外,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其中,对考生身高的特殊规定如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专业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学校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其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基层就业学生除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并与学校签定《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基层就业学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 国防生新生入学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并接受学校和*驻校选培办组织的资格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九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对录取入学的高考高分考生进行奖励;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资、补、减、免”为主体的助学体系。新生奖学金和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见学校招生简章或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2022年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学章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英译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现有三个校区:成都市犀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成都市九里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峨眉山市峨眉校区(四川省峨眉山市景区路二段6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以及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学校纪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普通本科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教代会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在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历年高考人数、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及以内,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2020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校区专业分布情况如下:

成都市犀浦校区就读的专业(大类):土木工程、铁道工程、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能源动力类(包含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含环境工程、消防工程)、测绘类(包含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包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安全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工程力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日语、德语、法语)、建筑学、建筑类(包含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表演、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

成都市九里校区就读的专业(大类):工商管理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经济与贸易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峨眉山市峨眉校区就读的专业(大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造价、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化、交通运输、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商务英语、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峨眉校区学生采用“2+2”就读方式(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即一年级和二年级在峨眉校区就读,三年级和四年级在成都犀浦校区或九里校区就读。

学校上述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内划分专业安排在春季学期(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外国语言文学类根据培养需要,学生在入学后1个月之内进行专业划分。

少数民族预科在成都市九里校区就读。

第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一)利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20年在部分省(区、市)设置招生计划300名。招收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学制四年。利兹学院引进利兹大学相关专业培养方案,所有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学生入校后在学校犀浦校区学习四年,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利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异者,将有机会在第三学年或第四学年赴英国利兹大学就读。利兹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为62000元/年·人。项目学生赴英学习期间,需按照利兹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利兹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

(二)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项目。2020年在部分省(区、市)设置招生计划70名,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学校犀浦校区学习三年,成绩符合美方学校要求者赴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完成项目培养方案并达到两校毕业及授位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该专业的学生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为35000元/年·人。项目学生赴美学习期间,需按照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

(三)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项目。2020年在部分省(区、市)设置招生计划60名,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学校峨眉校区学习三年,成绩符合美方学校要求者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完成项目培养方案并达到两校毕业及授位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该专业的学生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为65000元/年•人。项目学生赴美学习期间,须按照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杂费用标准详见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站当年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址: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即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投档成绩整数位相同时,理科(综合改革)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设有犀浦校区、九里校区和峨眉校区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方式。

多校区在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同一招生代码投档时,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国家专项批次所列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考生预录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多校区在国家专项批次不同招生代码或分类投档时,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国家专项批次所列各招生代码(分类)内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调剂考生预录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高考改革省(区、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A、B;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等类别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B+、B。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学校认可江苏省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选测科目物理、历史成绩A+、A、B+者,分别在投档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7分、3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学校按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整数位分数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志愿清”专业安排办法,即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整数位分数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将严格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对于超计划数投档且不满足录取条件的低分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峨眉校区(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与其他校区同一招生代码投档时,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该批次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考生预录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峨眉校区(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单列招生代码或分类投档时,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各招生代码(分类)内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考生预录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本条所列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因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要求毕业生不得有色觉功能异常,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以下专业:车辆工程、交通运输类、安全工程、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建筑学、建筑类、自动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特别是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第二十二条 报考建筑学、建筑类的考生,须具备徒手画能力,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分数线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相对应类别的招生简章执行。其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包含高考加分。

第四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2020年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在规定年限内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具体为:(1)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预收学费7200元/年·人;(2)艺术类:绘画、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12000元/年·人;(3)建筑学、建筑类:预收学费6600元/年·人;(4)文、法、经、史、哲、管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商务英语、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工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预收学费4500元/年·人;(5)本科理工类: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它本科专业预收学费4900元/年·人;(6)少数民族预科预科阶段预收学费5500元/年·人(以四川省物价局批复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 犀浦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九里校区和峨眉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每人每年1000或1200元。最终实际收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设有入学“绿色通道”和“奖、贷、助、勤、补、减、偿”等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028-66366386、66368074

第三十三条 监督机制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对本科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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