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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最好的中职院校排名 2019年安徽宿州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1-06

今天,江南官网app下载 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宿州最好的中职院校排名 2019年安徽宿州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宿州最好的中职院校排名 2019年安徽宿州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

安徽省哪些大专院校扩招

名单分别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等。

1、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创办于1955年,现有3个校区,拥有在校本科生(联合培养)100人、专科生12000余人,办学规模相对较大,入选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很高,高考录取分数线位居省内普通高职高专院校首位。

2、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始名为皖北、皖南公安干部学校,2004年,学校升格成为专科院校,发展成为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长期以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在省内相关领域享有盛誉,被称为“安徽公安警官摇篮”。

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80年,2011年成为省内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师专。学校在省内相关领域享有盛誉,被称为“安徽幼教黄埔军校”,深受社会认可。

4、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以工科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淮河水利专科学校,原属国家水利部直属。2000年6月18日,经安徽省人民*批准由安徽水利电力学校、安徽水利职工大学、安徽省水利技工学校合并成立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5、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批准成立的安徽省首批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安徽省司法学校、安徽省警官学校和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宿州学院中职对口招生章程


宿州最好的中职院校排名 2019年安徽宿州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教职成〔2015〕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宿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院概况: 宿州学院坐落在皖北历史文化重镇宿州市,建校六十多年来,学校根植黄淮文化之沃土,汲取皖北人文之厚重,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谱写了教书育人、服务地方的华美篇章,培养了 5万多名合格人才,涌现出一大批知名校友,被胡*同志赞誉为“为人师表、品德高尚”的 北京大学 教授孟二冬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校园占地 1146亩,预留用地1160亩,建筑面积37.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790.11万元。图书馆面积3.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09.2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03.32万册,期刊1581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31人,其中正高51人、副高189人。设有15个教学院(部)。现有地质工程等50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经、艺、教七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12个省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870余人。

升本以来,学校被评为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先后荣获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安徽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3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集体(2次)、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4次)、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4次)、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学校等称号。

五、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

1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60

教育类

2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120

信息技术类

3

130301

表演(泗州戏方向)

4年

10

文化艺术类

4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50

财经商贸类

5

080801

自动化

4年

60

电子类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统一组织的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领取由各县级招办负责组织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2.现场确认

3月7-8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身份证、加分(免试)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来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于3月7日来校报名,3月8日开始面试。考生凭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招收类别”或咨询我校,防止填报无效志愿。

3.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交纳120元报名考试费。

4.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3月13日9:00―17:00到我校东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考试

1.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2009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为依据。知识部分依据《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执行;技能部分依据《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试行)》(皖教秘职成[2014]101号)文件要求执行。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理论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序号

专业名称

文化课

专业课

1

学前教育

语文、数学、外语

音乐、舞蹈、美术

2

软件工程

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

3

表演(泗州戏方向)

戏曲表演素质测试、戏曲片段测试

4

市场营销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知识、财政与税务基础

5

自动化

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电子线路

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宿州学院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办法见附件5。

2.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3月14日

3月15日

上午

文化课(8:30―11:30)

技能测试

下午

专业课(15:00―17:30)

注:学前教育、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课考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教务处另行安排,领取准考证时通知测试时间、地点。

3.考试地点:考场设在宿州学院东校区(宿州市教育园区)。

4.查分

我校将于3月19日在招生网公布本次考试成绩供考生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于3月22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招生就业处且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如有问题会*通知到本人,反之则不再*通知。3月24日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传真:0557-2875360,邮箱:szxyzjc@163.com

4月1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录取

1.录取原则

技能测试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依据知识考试成绩(文化课和专业理论,含政策加分),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考生知识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知识考试成绩总分排序;知识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2.符合技能免测、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免试)申请表交考生所在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加分(免试)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于3月7-8日交我校审核。符合免试考生持《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免试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3月7日到校现场报名确认,3月8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的考生,于3月9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与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起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照顾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分。

4.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总分加10分,二等奖加5分;获得相关专业技能等级高级证书的加10分。

5.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在总分上加10分。

获得多项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月7-8日报名确认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十一、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二、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对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宿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十三、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其中学前教育、市场营销学费为3500元/年,软件工程、自动化学费为3900元/年,表演(泗州戏方向)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均为8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六、奖助措施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6000元/年。

十七、招生监督

对口招生工作在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委、监审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监审处投诉,投诉*:0557-2875950。

对考生在对口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34000

地址:西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东区:宿州市教育园区

*:0557-2875361、2871081、2875360

传真:0557-2875360

校园网址: /

招生网址: /zs/

E-mail: szxyzjc@163.com

相关二级学院:

1.学前教育、表演(泗州戏方向): 音乐学院 0557-2871086

2.软件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0557-2871028

3.市场营销: 经济管理学院 0557-3681149、2875719

4.自动化: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0557-2871036

卫校分数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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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校招生分数如下:

卫校招生分为中专和大专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中专,一般的中专卫校对录取分数没有严格的要求,通常在300分以上即可,但是收费较高。

另一种是五年制大专,不同地区、不同年度卫校大专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不尽相同,具体分数线由当地普通高中当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决定,通常情况下大专卫校录取分数线在350分―450分之间,有些大专卫校还要求学生来校参加面试和笔试,通过后则可就读。

前景好的专业

1、护理专业

护理学专业着重点培养现代护理高级人才,期望其由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的培养,在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院内感染控制、营养支持领域中成为具有丰富临床护理经验、独立判断和研究能力的高级护理人才。女生学护理专业是加入了一个非常不错的行业。

护理专业被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列入国家紧缺人才专业,予以重点扶持,所以前景是非常好的。

2、药剂专业

男的读药剂专业是不错的选择。在大多数人潜意识会像药剂专业是不女生读的专业呢或是传统观念的驱使,或是其他的一些想法。但是我们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男生读药剂专业一样非常的不错。

药物制剂专业在专业学科中属于医学类中的药学类,其中药学类共10个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在药学类专业中排名第4,在整个医学大类中排名第1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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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最好的职业学校有哪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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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淮南排名前五的中职学校简介

1、淮南职业教育中心

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是在原“淮南工业学校”、“淮南经济技术学校”、“安徽省医药技工学校”、“淮南市医药职业江南体育正规嘛 ”、 “淮南旅游学校”基础上,多校合并而成的一所国有公办的职业教育中心校,1996年被国家教委认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江南体育正规嘛 ,2011年被国家三部委确定为“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

报告厅举行了本学期第四次班主任会议,学生科负责人、全体班主任参加了会议,沈安庆副校长到会并做了工作要求。会议首先带领班主任观摩了衡水二中跑操的成功经验,并对学校接下来行进的跑操演练进行了部署。寝管办对寝室日常管理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做了具体的说明,要求各班主任强化寝室管理,特别是对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和卫生要加强监督,做好和物业之间的配合。接着,学生科再次强调了放学疏散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班主任认清本班疏散路线,做好放学和晚自习的学生安全疏散工作,始终把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

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坐落在山南职教园区,东临机场快速公路(城市一环路),南靠东西部第二通道,北望秀丽的泉山湖。校园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12.56万平方米,绿化率54.7%。

2、凤台职业教育中心

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现更名为凤台科技江南体育正规嘛 ,是一所公办省级示范中等专业学校。先后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淮南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 年学校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淮北师大本专科函授站”、“淮南联合大学分校”,实现了学生在家门口上大学的愿望。2016 年与宿州高级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电子商务学院实行联合办学,2018 年与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联合开设铁道运输管理专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教师总数 123 人(含外聘教师),在编教师 83 人(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生师比 20:1;“双师型” 教师 80 人,占总教师人数的 65%;*教师 40 人;在编专任教师本 科以上学历 74 人;专任教师硕士以上学历 5 人;在编专任教师高级 职称 26 人。

学校积极优化专业结构,主动为经济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和技术进步升级服务,努力开拓教育管理新思路,搭建学生发展新平台,创新教育实践新模式,营造教育发展新优势,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开设的专业主要有: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服装*与生产管理、幼儿教育、计算机应用、财务会计、文秘、汽车运用及维修、铁道运输管理、现代农艺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

3、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16年10月,经安徽省人民*批准,同意设立安徽机械技师学院。目前,学校占地100余亩,建筑面积约4.3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学生2200人,非学历教育年均培训人数在1000人以上。

学校已形成了集五年制高职班、职业中专、专科函授学历教育和多种培训于一体的办学格局。开设了机械*与控制、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社会文化艺术等六大类16个专业,其中汽车运用与维修、焊接技术应用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7个专业为为省级重点专业及省级重点实训基地,同时具有2个国家级重点实训基地。学校设备齐全,配置了48个专业实训室和4个实训车间,数字化校园网建设位居全省前列,为首批信息化建设试点学校。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以岗位需求为标准,重点加强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并大力实践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就业率达100%。

4、淮南科贸学校

淮南科贸学校是经淮南市教育局批准、安徽省教育厅备案的学校。多年来,学校特聘江苏优秀的校长、采用江苏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实现“零学费”中专入学、大专毕业、高薪就业的学业链带。

为充分整合办学资源,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2018年6月淮南科贸学校成功入驻安徽省首批六所技师学院之一、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高级技工人才培训基地--安徽淮南矿业技师学院,开启淮南科贸学校发展的新征程。

建校以来,我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品德高尚、体魄健强、技能娴熟、专业精良”的高素质人才作为我校的办学目标,把培养和强化人的创业精神、竞争意识和纪律观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实践证明取得了喜人的社会效益。

1、凡取得中专、大专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的学生,学校保证高薪就业,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如承诺不能兑现,退还该生的全部学费或由学校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待岗费,直至该生就业上岗为止。

2、学生参加学校的成才计划,学校承诺学生在我校三年期间保证收入达到50000元以上。

3、如想学历提高到大专、本科,只要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学习,确保到课

2019年安徽宿州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宿州市2019年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日

宿州市2019年中招网上志愿填报

及高中阶段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9年中招网上志愿填报及高中阶段录取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安徽省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关于印发〈宿州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体〔2019〕7号)精神和要求,我市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将首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全市中招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核准基础数据

(1)报名数据,包含考生信息(如考生基本信息、联系*、简历、评语等)、报名点信息等。

(2)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政策性照顾加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定向生资格数据。

(4)历届生数据。

(5)招生计划,包含高中招生计划、定向生分解计划、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等。

以上基础数据各县区于7月8日前核准完毕。

省统考科目成绩、听力残疾考生听力免试成绩、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由市考试中心负责完成。各县区7月8日前将听力残疾考生听力免试考生名单及考试违规考生名单报市考试中心。

三、划定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县区教体局于7月13日前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由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发布,原则上划定比例不得超过各县区招生计划的115%。

四、排名位次确定的原则

1、总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以下简称总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2、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中考科目等级(省统考科目成绩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五个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A20%、B30%、C35%、D10%、E5%,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等级,科目A―E等级靠前多的即为等级标准高)作为区分排名位次先后的依据,等级标准高的考生排名位次靠前;

3、考生的总成绩、等级标准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顺序,单科分数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4、考生的总成绩、等级标准相同,且单科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录取先后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排名位次依据,等级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从2019年起,我市中招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市教体局将于中考查分结束后,在考生成绩通知单上注明该考生在本县区和全市范围内的排名位次,录取时按排名位次进行录取。同时分市、分县区按1分一档公布成绩分档,考生可依据本人排名位次、成绩分档、学校招生计划数进行志愿填报。

五、网上志愿设置方案

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志愿填报共设置三个批次,分别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和职业学校类批次,其中普通高中批次共设置五个批次,分别为普通高中自主录取批次、省示范高中批次、市示范高中(第一批)及市直学校批次、市示范高中(第二批)批次、一般高中批次。

(一)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批次

(二)普通高中批次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

(1)普通高中实验班、特色班:宿城一中“创新型人才实验班(2个班,每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中美国际课程班(1个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宿州二中“珍珠班(1个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卓越人才实验班(1个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国际班(1个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砀山二中卫星同步课堂实验班(1个班,50人);萧县中学科技创新实验班(1个班,50人);灵璧一中、灵璧中学国际班各1个,50人;宿城一中宿马学校正谊班(1个班,40人)(面向全市招生)。

(2)普通高中特长生:宿城一中体育特长生12名(田径、篮球、足球各4名,其中篮球、足球仅限男生)、信息科技类8名;宿州二中足球特长生8名(仅限男生);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篮球特长生20名(仅限男生);砀山中学足球特长生4名(仅限男生)、田径8名(男生、女生各4名)、音乐类10名、美术类10名;萧城一中书法特色班(1个班,50人)。

2、省示范高中批次

3、市示范高中(第一批)及市直学校批次

4、市示范高中(第二批)批次

5、一般高中批次

以上批次各设置1个学校志愿。其中自主招生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特色班或特长生招生志愿。除宿城一中、宿州二中、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实验班、特色班可以面向全市进行招生外,其他自主招生计划只能用于学校所在县区进行招生。宿城一中、宿州二中、灵璧一中、灵璧中学国际班的录取放在该学校其他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各批次招生学校的设置情况见附件2。

(三)职业学校类批次

职业学校类批次的院校为《安徽省2019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中宿州市的职业学校类院校,共设置3个学校志愿。考生填报该批次学校志愿后,其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将会提供给考生填报的招生学校,仅供招生学校组织生源使用,不作为录取的依据。

六、网上志愿填报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宿州市2019年中招网上志愿填报由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考试中心)统一领导,各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各县区招办)具体组织并实施。

市考试中心负责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志愿填报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安全、各县区招生办工作人员培训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实时监控各县区志愿填报进度。

各县区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志愿填报确认点(以下简称确认点)工作、培训确认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确认点志愿填报进度、重置考生密码、督促所辖志愿填报确认点认真履行志愿填报组织和确认等工作。

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具体组织考生填报和确认志愿、解决考生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时监控本确认点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

考生应充分了解所报考学校相关计划的条件要求,按照自己的意愿填报学校和相关计划的志愿。因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造成不能录取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志愿填报时段

宿州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批次志愿通过网络一次性填报,填报时间定为:7月16日-7月18日。

(三)网上志愿填报操作流程

各县区招生办组织考生本人在指定地点、指定时段内按照《宿州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见附件3)内容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志愿录入完成提交后,打印志愿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1、确定志愿填报确认点

各县区招生办根据本辖区考生人数、设备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本辖区确认点。确认点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可联网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等设备外,还须具备电信或教育网宽带接入,同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

2.组织考生上网填报志愿

各县区招生办根据本辖区考生数和设定的确认点情况以及事先排定的时段组织考生上网录入志愿信息。

各报名点在志愿填报前根据《宿州市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供考生预填志愿,并根据各县区招生办安排通知本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及地点,按时组织考生到指定志愿填报确认点录入志愿信息。

志愿信息填报过程中各县区招生办、确认点要通过管理后台实时监控志愿填报进度,防止出现批量遗漏。

确认点须仔细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本人填报,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3.考生录入志愿信息

考生在确认点组织下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志愿预填表到指定的确认点登录填报系统录入志愿信息。

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录入错误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未达到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填报省示范高中;不符合定向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被省示范高中定向批次录取。

4.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提交后,确认点管理人员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

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急预案

1.志愿采集确认点出现不能联网等情况,计算机技术人员立即排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的,立即报当地招办,由当地招办统一协调向其它志愿采集确认点分流考生或启用备用志愿采集确认点。

2.出现大面积无法联网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平台网络无法访问等情况,各县区招生办应立即报市考试中心。

3.考生遗忘密码且无法找回,由各县区招生办核查考生身份后通过管理后台重置密码。

(五)工作要求

1、网上志愿采集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县区招生办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中考考生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各县区招生办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志愿信息采集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为本辖区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本志愿采集确认点直接责任人。各县区招生办应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3、网上志愿填报取消了传统的志愿卡,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考生志愿信息的纸质载体,经考生或其监护人亲笔签字的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表明考生填报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各县区招生办务必落实志愿确认环节,务必做到一人一表,务必做到由考生本人填报、本人确认,务必妥善保存志愿确认表,确保填报志愿人数和确认表数吻合,并一一对应。

4、周密组织,规范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各县区招生办在规定的时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志愿信息采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和业务培训。

5、加强志愿填报现场管理,杜绝代填志愿现象。志愿信息填报过程中,各志愿确认点须加强对志愿填报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填报现场。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避免考生之间代为填报。志愿填报点在志愿填报期间须全程录像,以备查阅。

6、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志愿填报的相关政策和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各初中学校班主任要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不能对考生和家长说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普通高中招生学校也不能对考生和家长作出任何不负责任的,一切按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7、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网上志愿填报的密码,不要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如老师、同学、招生学校的宣传人员等,因密码泄露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8、初中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填报学校志愿,不得擅自改变学生填报的志愿,不得以各种借口包办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强迫学生更改报考志愿或强迫学生分流。招生学校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引导生源学校班主任、教师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不得隐瞒招生信息,或向学生提供虚假信息,更不得接受招生学校任何形式的请托和馈赠。对本校有初中毕业生生源的招生学校不得搞本校生源保护,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考。

七、高中阶段录取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录取批次

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共设置三个批次,分别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和职业学校类批次,其中普通高中批次共设置五个批次,分别为普通高中自主录取批次、省示范高中批次、市示范高中(第一批)及市直学校批次、市示范高中(第二批)批次、一般高中批次。

五年制高职、其他中职录取工作根据省下达的正式文件另文下发。

(三)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省示范高中及市直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划定并公布,其他市示范高中及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区教体局划定并公布。

2、按市教体局市教体〔2019〕7号文件规定: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是省示范高中所在县区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历届生不享受定向计划。

(四)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和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总成绩排名位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如考生未按时到校进行报到,则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再参加任何普通高中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应具有1个A、2个B、2个C(不得有D)或以上等级方能录取省示范高中。

2、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录取

有关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安徽省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现要求如下:

(1)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规定,让广大中考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今年不再使用“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志愿填报,统一使用宿州市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由各县区招生办确定并公布。

(2)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①发布面试公告。各县区教体局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对象及条件、已经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要求,面试公告在7月16日前发布。

②组织面试工作。各县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面试制度,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③公示面试结果。各县区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要求公示3天,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3)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①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区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区户籍的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区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不得超额。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体、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②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体、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各县区教体局公布2019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各县区人民*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4、招生录取。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

(1)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录取时,应依据经公示的面试考生名单,按照文化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签订《协议书》。文化课成绩总分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和化学)原始分之和,不含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

(2)各县区招生办在7月24日前将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通过“宿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给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再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5、对于在非户籍所在地参加全省中考,现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的跨市考生,采用人工填报志愿、人工录取的方式进行,流程如下:

(1)考生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分数通知单及复印件回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填报志愿。

(2)各县区招生办参照五年制高职志愿确认表的格式自行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填写志愿(仅限报考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并确认签字。

(3)各县区招生办先从志愿库中导出本县区已确认的提前批次考生志愿,然后与考生成绩库按考生号进行合并,最后将这部分考生的志愿信息及成绩信息人工录入进合并后的志愿及成绩库。

(4)各县区招生办将最终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上报全部录取名单。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的已录取的跨市考生由各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单独上报市中招办,同时上报相关的纸质说明材料(需盖章)。

3、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批次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特色班或特长生招生志愿。除宿城一中、宿州二中、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实验班、特色班可以面向全市进行招生外,其他自主招生计划只能用于学校所在县区进行招生。宿城一中、宿州二中、灵璧一中、灵璧中学国际班的录取放在该学校其他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

(1)普通高中实验班、特色班自主招生录取

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

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招生学校要将加试合格名单及原始评分表7月5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后,由招生学校对外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对应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志愿。录取时,市考试中心将基教科审核后的考生名单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给招生学校,额满为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校招生简章执行,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4、省示范高中批次

(1)统招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和条件的应、历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省示范高中录取历届生,须在统招分数线上提高20分,总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完成计划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招生学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

(2)定向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及定向指标分配原则的应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报名点完成招生学校定向到校指标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报名点应届定向录取最低分数线。各报名点的定向到校指标数没有完成的,集中收回作为定向剩余计划。

(3)定向剩余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和条件的应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完成计划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招生学校的应届定向剩余录取最低分数线。

5、市示范高中(第一批)及市直学校、市示范高中(第二批)、一般高中批次

市直学校录取由市教体局负责,市考试中心具体实施;其他市示范高中(第一批)、市示范高中(第二批)及一般高中由县区教体局负责,县区招生办具体实施。市考试中心及各县区招生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和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完成计划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招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6、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且要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7、外省、市就读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

因特殊原因在外省、市初中就读并参加学籍地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如需回户籍地就读高中的,应在学籍地高中录取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转入户籍地高中。

8、领导与管理

(1)加强招生过程监控。各县区要切实规范招生录取程序,辖区内除省示范高中、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统一录取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并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和录取结果审核、公告工作。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在9月20日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高一新生注册审核。

(2)实行责任追究。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是省级示范高中的,建议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部门给予处罚。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市教体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并继续将规范招生入学纳入市*对各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之中、纳入对县区*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市教体局将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

(3)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区要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附件:

3、 宿州市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班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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