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职院校公众号排名 全国排名前5的专科院校?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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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
【 #教育# 导语】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已发布。 无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重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三教”改革、“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范化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大赛规范、公平、优质、高效、廉洁,办成世界水平赛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教育部发起并牵头,联合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组织、人民团体、学术团体和地方共同举办的一项公益性、全国性职业院校师生综合技能竞赛活动。大赛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是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检验教学成果、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有效延伸。大赛以提升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为宗旨,以促进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面向全国职业院校在校师生,基本覆盖职业院校主要专业群,是对接产业需求、反映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水平的师生技能赛事。
第三条大赛秉持育人为本理念。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动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局面形成,引导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
第四条大赛力求办出教育特色、社会影响、世界水平。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赛课融通、赛训结合;合理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理念和标准,对标世界先进水平,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坚持*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推动合作办赛、开放办赛,打造富有创意、影响深远的技能大赛。
第五条大赛建立学校、省级、国家三级竞赛体系。国赛选手须来自省赛,形成“校有比赛,省有竞赛,国有大赛”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体系。大赛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两个组别。大赛实行赛区制,比赛相对集中举办。
第六条大赛着重考核选手的综合素质和手脑并用能力。内容设计围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真实工作的过程、任务与要求,重点考查选手的职业素养、实践动手能力、规范操作程度、精细工作质量、创新创意水平、应变能力、工作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大赛经费多渠道筹措。大赛经费来自各级*为举办大赛投入的财政资金、比赛项目(简称赛项)承办单位自筹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大赛设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是大赛的领导决策机构,由联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大赛组委会设主任、委员若干名。大赛组委会任期一届5年,委员可以连任。
第九条大赛组委会主要职责包括:
1.确定大赛定位、办赛原则及组织形式;
2.做好大赛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3.审定赛事规划;
4.审定设赛范围及实施方案;
5.发布年度赛事公告;
6.审定年度赛项承办地、承办院校和合作企业;
7.指导开展大赛;
8.审定发布大赛最终成绩;
9.确定大赛的奖惩问责;
10.需要决策的大赛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大赛组委会设秘书处,负责大赛组委会日常事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设秘书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设副秘书长。
第十一条大赛设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简称大赛执委会)。大赛执委会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赛事组织与管理并定期向组委会报告工作,由开幕式(或闭幕式)所在赛区代表、赛区执委会主任、赛项专家组长等组成。大赛执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大赛执委会任期与大赛组委会一致,委员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大赛执委会主要职责包括:
1.制订赛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议事规则;
2.组织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院校等方面的专家制订赛事规划;
3.制订赛区方案;
4.组织赛项申报和遴选,制订赛项目录;
5.组织赛项规程和赛题编制;
6.审定赛项组织机构,审核赛项执委会、专家、裁判、监督仲裁人员资格及确定具体人员;
7.负责部本资金和社会捐赠货币资金的使用并按规定做好监管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8.统筹大赛同期活动;
9.监督各赛区汇总比赛相关资料,并存档备案;
10.聘请法律顾问,对赛事规则、程序、经费管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11.开展大赛研究,组织相关培训;
12.做好大赛年度总结工作;
13.承办大赛组委会及其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大赛执委会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管理。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设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设副主任。
第十四条大赛执委会设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执委会办公室提交的赛事公共运转支出预(决)算和具体赛项补助经费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供执委会决策参考。经费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经费管理委员会任期与大赛执委会一致。
第十五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每年对大赛组委会、执委会和经费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重新核实、更新、确定一次,结果与年度大赛通知一并发布。
第十六条赛区由申报遴选制和协商制产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省级*授权根据自身条件、承办意愿、产业发展和职业院校综合实力,向大赛执委会提出赛区承办申请,执委会组织遴选,由执委会办公室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批。大赛赛区每年确定一次。
第十七条赛区设组织委员会(简称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是各赛区赛事组织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监督赛区承办赛项的各项工作及经费使用。赛区组委会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承办地分管教育的副省级领导担任。
第十八条赛区设执行委员会(简称赛区执委会)。赛区执委会在赛区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赛区的具体赛事组织。赛区执委会设主任1名。
第十九条赛区执委会主要职责包括:
1.落实申办,组织协调本赛区承办赛项的筹备工作;
2.组织遴选承办校和合作企业,将结果报大赛执委会备案;
3.协调赛场所在地人民*、赛项执行委员会(简称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落实赛场、赛务以及安全保障工作;
4.按规定负责本赛区承办赛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赛项经费收支审计;
5.负责宣传方案设计;
6.做好本赛区的比赛资料汇总工作;
7.落实大赛执委会及赛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各赛项设赛项执委会。赛项执委会在大赛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赛项所在赛区执委会的协调和指导。各赛项组织机构须经大赛执委会核准后成立。执委会成员包括行指委、教指委、承办校及所在地人民*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赛项执委会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本赛项的筹备和实施工作;
2.编制赛项经费预(决)算,监督赛项预算执行以及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3.向大赛执委会推荐赛项专家工作组成员、裁判和监督仲裁人员;
4.赛项展示体验和宣传工作;
5.统筹赛事安全保障工作;
6.统筹实施赛项资源转化工作;
7.做好赛项年度总结;
8.落实大赛执委会及赛区执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赛项专家工作组在大赛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赛项专家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赛项技术文件编撰、赛题设计、赛场设计、赛事咨询、竞赛成绩分析和技术点评、资源转化、裁判人员培训等竞赛技术工作。
第二十三条赛项由赛区执委会选择条件适宜的城市和职业院校单独承办或校企联办。鼓励场馆模式集中办赛,允许特殊赛项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办赛。承办地需提供经费、场馆支持和安全保障等。赛项承办院校在赛区执委会和赛项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赛项的具体实施和运行保障。
第二十四条赛项承办院校遴选原则是:
1.由各赛区对申请承办赛项的院校择优遴选;
2.院校优势专业及当地优势产业与赛项内容相关度高;
3.同一院校同一届大赛承办赛项原则上不超过2个,首次承办比赛的院校当届大赛承办赛项不超过1个;
4.同一院校承办同一赛项原则上连续不超过2届,优先考虑承办院校第二年对同一赛项的承办申请;
5.拥有至少一次承办省级(含)及以上技能大赛的经历,且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及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条赛项承办院校主要职责包括:
1.按照赛项技术方案落实比赛场地以及基础设施;
2.配合赛项执委会做好比赛的组织、接待工作;
3.配合赛区执委会做好比赛的宣传工作;
4.维持赛场秩序,保障赛事安全和相关保密工作;
5.参与赛项经费预算编制和管理,执行赛项预算支出;
6.比赛过程文件存档和赛后资料上报等。
第二十六条赛项合作企业遴选原则和职责是:
1.合作企业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满足意向承办赛项技术方案要求;
2.同一合作企业参与申请承办的年度赛项不超过2项;
3.同一合作企业申办同一赛项联合申请承办的学校不超过2所;
4.合作企业应履行合同,保证赛前捐赠资金到账,捐赠设施设备到位,技术服务支持及时;
5.合作企业应配合赛区执委会做好赛事工作;
6.合作企业重视职业教育、资信状况良好、社会声誉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第三章赛项设置
第二十七条每5年制定一次大赛执行规划,规划赛项设置方向和大赛发展重点。制订赛项目录。大赛年度赛项以大赛执行规划为依据,每年遴选确定一次。
第二十八条赛项设置须对应职业院校主要专业群,对接产业需求、行业标准和企业主流技术水平。大赛赛项分为常规赛项和行业特色赛项两类。中职组赛项和高职组赛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九条常规赛项指面向的专业全国布点较多、产业行业需求较大、比赛内容成熟、比赛用设备相对稳定、适当兼顾专业大类平衡的赛项;行业特色赛项指面向的专业对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起重要支持作用,行业特色突出、全国布点较少,由大赛组委会根据需要核准委托行业设计实施,大赛统一管理的赛项。
第三十条中职赛项设计突出岗位针对性;高职赛项设计注重考查选手的综合技术应用能力与水平及团队合作能力,除岗位针对性极强的专业外,不做单一技能测试。比赛形式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
第三十一条赛项立项申报单位主要包括:
1.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
3.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
4.其他全国性的职业教育学术组织;
5.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二条赛项设置遴选基本流程:
1.大赛执委会发布赛项设置征集通知;
2.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3.大赛执委会对申报赛项开展材料有效性核定,完善赛项目录,组织赛项初审、专家评议,形成拟设年度赛项建议;
4.大赛组委会核准确定年度赛项;
5.大赛执委会组织遴选赛区,协商确定赛区赛项;
6.赛区执委会组织征集和遴选承办院校、合作企业,形成年度赛项承办院校和合作企业建议名单报大赛执委会;
7.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核准确定年度赛项承办省份、承办院校和合作企业。
第四章参赛规则与奖项设置
第三十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别组队参加中、高职组的比赛,适当控制参赛规模,计划单列市可单独组队参加中职组比赛。对涉及国家战略需求、新兴产业、人才紧缺专业、民族民间非遗传承等需要,且参赛规模不足10队的赛项,可适当放宽参赛队数。团体赛原则上不跨校组队。团体赛和个人赛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配备指导教师。
第三十四条参赛选手条件。原则上学生技能比赛的中职选手应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本科层次选手应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鼓励高职大龄学生、国际学生、符合条件的国际选手参赛。往届大赛获得过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一项目相同组别的比赛。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赛项接纳社会公众观摩体验,促进全社会崇尚和学习技能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五条大赛坚持公益性。任何组织不得以竞赛名义营利,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参赛选手和学校收取参赛费用,禁止命题专家以辅导培训名义向参赛选手和学校收取费用,禁止企业以支持办赛名义向参赛选手和学校收取费用。
第三十六条大赛奖励办法。向参赛选手,比赛以赛项实际参赛队(团体赛)或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20%、30%;面向大赛参与对象,包括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工作人员、合作企业、承办院校及获奖选手(个人赛)或参赛队(团体赛)指导教师等颁发写实性证书。涉及专业布点数过少的行业特色赛项的设奖比例由大赛执委会根据常规赛项相应情况适当核减。各赛区和赛项不得以技能大赛名义另外设奖。大赛不进行省级单位或学校总成绩排名。
第三十七条大赛采取赛区申办制。开幕式(或闭幕式)所在赛区按照自愿原则向执委会提出申请,执委会组织遴选,由执委会办公室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批,大赛组委会每年向开幕式(或闭幕式)所在赛区组委会授赛区旗,年度赛事结束后交还回大赛执委会。
第五章宣传与资源转化
第三十八条大赛设官方网站,并通过各类媒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提升大赛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三十九条大赛坚持加强与其他国际及区域性师生技能比赛的联系,建立交流渠道,促进相互了解,探索合作方式;及时借鉴国(境)外先进成熟赛事的标准、规范、经验;完善邀请国(境)外学校组队参赛的机制。
第四十条大赛坚持资源转化与赛项筹办统筹设计、协调实施、相互驱动,将竞赛内容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大赛成果在专业教学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第六章规范廉洁办赛
第四十一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公开遴选承办地、承办校和合作企业,公开遴聘专家、裁判。赛前公开赛项规程、赛(样)题或题库、比赛时间、比赛方式、比赛规则、比赛环境、技术规范、技术平台、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开申诉程序,建立畅通的申诉渠道。
第四十二条大赛坚持规范赛项设备与设施管理,规范赛项规程编制,规范专家和裁判管理,规范赛题管理。实施赛项监督仲裁制度。
第四十三条大赛结束后公示和公开发布获奖名单。公示期内,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接受实名书面形式投诉或异议反映,接受有具体事实的匿名投诉。大赛组委会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赛事过程中,经查证属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大赛相关制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或组织的责任,并给予相应惩戒。
第四十四条大赛坚持规范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加强大赛经费管理,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捐赠、拨付、使用及审计等程序。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大赛纪律。坚持廉洁办赛、节约办赛,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用餐、住宿、交通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六项禁令和*九个严禁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大赛执委会应依据本章程制定和公布大赛有关工作的具体规定、规则、办法、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大赛经费管理办法。各赛区、赛项均要制定经费管理细则,并针对实施中新发现的问题适时作出补充说明或修订。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修订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需要启动和组织,修订内容须经组委会成员单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四十八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等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依照本章程总体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教育部等37部门印发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教职成函〔2018〕4号)同时废止。
单招是什么意思?
单招是一百多所不按照省统考录取的院校在每年统考过后多为一二月份陆陆续续在省设置考点的单独考试・
单招多为艺术独立高等院校和一些综合类大学
单招成绩会在高考前两三个月公布,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此学校;
最终录取原则和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大致相同:
美术统考成绩的70%+高考文化课成绩30%=学校录取综合分
美术统考成绩的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学校录取综合分
文化课过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排名录取
专业课+文化课=学校录取综合分
全国专科高校名单大全2022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13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59所,含本科院校1270所、高职(专科)院校1489所;成人高等学校254所。 下面给大家分享全国专科高校名单大全2022,欢迎阅读!
全国专科高校名单2022
2022高考志愿准备六步走
第一步、熟悉政策
考生家长对于本省的高考政策要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明白哪些政策非常重要,哪些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重要政策当年是否有变化。像常识、动态、公示、政策等等……例如考生家长起码要知道所在省份有几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需要填报几所志愿学校,可以报考几个专业等等。
第二步、收集信息
信息和 渠道 的来源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考生家长可以选择的权威渠道大致这么几条: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当地考试院及高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高考高招类报纸、广播电视节目等。还可以参考一些与高考相关的博客、论坛、家长圈,相互交流获得专业知识。
第三步、准确定位
定位是填报志愿中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都知道,高考录取时是将一定范围的学生,按其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排位,从高到低,位次越高,被录取的机会就越大。填报志愿前考生可以根据平时成绩或模拟成绩来定位,看看自己在班、学校、区甚至整个省市所处的位置。
第四步、知己知彼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做好了定位“知己”,还要做好“知彼”的工作。“知彼”的过程就是除了 政策法规 之外,还有弄清各个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如学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在本省的提档线、专业线、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学科特长、就业及深造情况等等。
第五步、初选志愿
“初选志愿”是结合自己的成绩定位,确定目标院校。完成第三、四两步考生和家长对高考志愿应该已有方向了。这时,考生可以大致划定一些在你省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比较各院校之间专业的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等数据,选择和自己兴趣、分数、批次相符合的院校。
第六步、模拟填报
“模拟填报”就是根据本省、市的志愿设置情况,将考生的高考志愿草表完整的呈现出来,做一遍真实的模拟。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减少失误。目前高考都是在网上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报。每年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操作失误、丢失密码等问题比比皆是,再加上网络系统繁忙难免手忙脚乱,所以提前模拟有备无患。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有哪些
在填报平行志愿之前,考生和家长应该提前掌握好各高校及专业的详细信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应该对于全省的投档线、心仪的学校及专业往年的录取 分数线 以及考生的成绩在本省的排名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可以参考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口诀来拉开学校的梯度。要注意第一志愿的填写,对于自己最想读的学校要放在第一志愿,最后的两个志愿要填肯定能上的保底院校,这样可以提高录取机率。
同样在选择专业的时候也要拉开梯度,最好是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写。否则可能会因为专业级差分导致没有被理想专业录取。
填报平行志愿时要注意什么
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要注意,平行志愿是有录取顺序的,并不是成绩达到各高校的录取条件后,就可以被几所院校同时录取的。事实上,考生的档案在投到某一所高校后,就不会再到其他的学校,所以对于考生来说,投档录取的机会仍然只有一次。
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因为录取考生之间的分数差都不是很大,所以对于是否服从调剂要慎重。很多考生不想选择服从调剂是因为怕被随便调到和自己不相关的专业。但其实,高校在调剂时都会出于对考生的负责,选择与专业接近的专业进行调剂。
在一所高校中,不同的专业录取分数相差的是很大的,所以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的时候,不要以为过了这个学校的投档线,就可以报所有专业。如果你报的专业都是这个学校的热门专业或是高分专业,那么在录取时风险就会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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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名前5的专科院校?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xl/ 】许多同学对于自己的专科院校感觉比较满意,对于其他院校不太了解,那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全国比较厉害的专科院校,下面小编老师就为同学们介绍一下全国排名前5的专科院校。
第五名: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7年入选第二批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国家级重点专业:数控技术、汽车*与装配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多媒体设计与*、金融保险。
第四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区”的试点项目院校,入选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双高计划”第一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国家级重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第三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金华市,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金华市属地方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
国家级重点专业:应用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工业设计、模具设计与*。
第二名: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所以“职业”两字冠名的职业教育学校,是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获准与应用型本科联合举办高职本科专业的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和卓越高职院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国务院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江苏省第一所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国家示范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
第一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档)、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全球联系中心、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为首批获得招收海外留学生资质的高职院校和首个获批面向港澳台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
国家级精品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国家级骨干专业:数字图文信息技术、风景园林设计、食品生物技术、物流管理、商务日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软件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游戏设计、商务英语、电气自动化技术、国际商务。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全国排名前五的专科院校,每一所院校在重点建设专业的实力都不容小觑,同学们可以比较考虑一下,以专科为跳板,在专科取得良好的基础后,进一步升入本科学习,提升自己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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