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好不好(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来源:江南官网app下载 时间:2022-06-20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20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学院党委立即在党委(扩大)会上进一步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六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和有关讲话精神,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会议指出巡视反馈意见抓得准、看得深,全院上下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对待,强调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检验对党是否忠诚、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促进学院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随后也相应开展了学习。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学院党委于11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决定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四个系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下设协调督办组、对外联络组和文字材料组。当日还印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党委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挂钩联系所分管基层党组织、部门的巡视整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组织、部门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三)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学院党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于11月16日签收了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学院党委在整理院内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提交的巡视整改计划,并征求省纪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组”)意见的基础上于11月20日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为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和具体责任部门,学院党委根据《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于12月6日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125条具体整改措施。党委书记牵头负责其中17个问题62条措施的整改。
(四)强力推进工作,督导任务落实
集中整改期间,党委围绕巡视整改工作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7次党委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全体会议、编辑了7期工作简报,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在每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并部署下阶段整改任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涉及其个人问题的整改,经常过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亲自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办公室主要工作人员临时召开协调会9次,对整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帮助有关部门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整改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实,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及时报告落实整改情况。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意识淡薄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建和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不了解的问题。巡视反馈以来,学院党委将学习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组织集体学习4次,制定了《巡视整改学习清单》,对集中整改期间的学习任务做出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内容,并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开展了一次学习讨论。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党委部署同步组织党员进行学习。
针对“聘任非党员教师兼任党委工作部工作”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将在党委工作部兼任行政工作的非党员教师调整到公共基础课教育部行政秘书岗位。
针对“学院大多数党员未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巡视以来,党员均能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每个党支部按月完成党费收缴工作。
针对“学院有6个党支部未召开过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了边巡边改。经核实,2018年所有党支部均已召开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因2017年以前学院基本未专门部署和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工作,经征求驻厅纪检组意见,于2018年12月27日对时任党委工作部部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党委工作部做出书面检查。12月26日,学院党委部署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针对“2016年以来,党委会没有研究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问题。2016年以来,学院党委以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部署和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所以党委会纪要没有这些记录。巡视整改以来,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2018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并在此基础上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了2018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根据驻厅纪检组意见,学院党委就此问题向省体育局党组做了书面检查,并将书面检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今后学院党委将不仅以召开工作会议、下发工作计划等形式部署这些工作,每年还要召开党委会予以专题研究。
针对原党总支书记配备的问题。2017年1月学院党委已为运动系、社会体育系、体育管理系、体育保健系重新配齐党总支书记,原党总支书记均已调整到其他岗位。目前四系书记均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党总支书记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针对所有系党总支均未配备纪检委员、专职组织员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巡视期间,各系党总支通过增补委员均配备了1名纪检委员,学院党委为每个系确定了1名组织员。2018年12月7日,学院纪委对全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明确了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针对“学院党委、个别系党支部未及时换届”的问题。关于学院党委换届问题,巡视期间经学院党委申请、省体育局党组批准,换届时间延至2019年3月。关于个别系党支部未及时换届问题,有关党支部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按规定程序完成换届。
针对“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自行换届”的问题。经核实,2015年以来所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均在获得学院党委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换届,不存在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自行换届的情况。但是,2015和2016年学院党委仅在党委会上同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申请,会后未向有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专门下发同意换届选举的书面批复。对此,经征求驻厅纪检组意见,于2018年12月27日对时任党委工作部部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党委工作部做出书面检查。
3.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针对2016、2018年度学院预算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经核实,2017年9月20日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了2018年度预算(详见学院党委会纪要〔2017〕5号)。2016年度预算于2015年9月28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但由于原党委书记临近退休,没有安排上党委会研究审议。2018年12月13日学院召开党委会,经研究补充通过了该年度经费预算。
针对“教辅材料、食堂食材大宗采购等重要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教材教辅、食堂食材大宗采购列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自2019年起,学院将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教材教辅、食堂食材大宗采购等重要事项的议事程序。
4.关于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不够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未就工作情况汇报中涉及体育局的有关内容征求省体育局党组意见”的问题。巡视以来,学院党委加强了与省体育局的沟通,以口头汇报、书面请示等方式主动向省体育局党组报告办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学院未向省体育局党组汇报参评省级文明校园落选以及学院绩效工资方案未报体育局党组研究批准的问题。2018年12月18日,学院党委向省体育局党组提交了《关于向省体育局上报学院重大事项的报告》,详细报告了学院参评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落选情况和绩效工资方案,并将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今后,学院党委对于重大事项将主动向省体育局党组提出请示或报告。
5.关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问题
2018年7月学院党委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时,将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明确写入议事规则。2018年12月13日,学院在召开党委会时,会前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未按要求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问题
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学院四次党委会均没有专题研究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问题。十九大以来,学院党委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4次部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事宜。2018年12月13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对2019年上半年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党支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部署。今后,对于理论学习,不仅要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部署,还要在党委会上做出安排。
针对2017年11月3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中只有标题,没有具体的学习内容”的问题。学院党委工作部门已对中心组的学习记录进行自查,并批评提醒记录人今后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针对中心组学习“没有党委成员发言讨论”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党委成员发言讨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规定动作。12月17日,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开展学习讨论,各党总支、党支部同步组织学习讨论。
7.关于传达学习没有实现全覆盖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主要围绕学院领导干部进行”的问题。2018年1月以来,学院党委要求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少于2次。2018年11月,学院面向科级干部和普通党员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
针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深入到学院机关支部及各系总支开展宣讲”的问题。巡视期间已进行边巡边改,班子成员当时已在所在支部或分管部门上了党课。2018年12月学院党委修订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
针对“宣讲方式以单纯传达学习为主,没有结合学院特色和师生实际情况进行宣讲”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要求结合学院特色和师生实际情况开展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宣讲。
8.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措施不实的问题
针对一些党总支(支部)没有开展广泛的学习讨论,在贯彻落实中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的问题。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于2018年12月10日前开展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针对“学院制定出台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缺乏细化措施”的问题。2018年12月上旬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开展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自查,推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
针对“抓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制度。关于教师“塌课”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召开党委会对存在塌课的教师做出通报批评等处理。各系部于12月10日前再次组织教师学习了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今后,将持续开展教学督导,开展每日巡课,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师上课状况进行监督。关于教师兼职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对校外兼职教职工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在社团担任领导职务的10名教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18年9月补办了审批手续;对在企业兼职的11名教职工,12月13日党委会已研究批准,并于12月25日将其中2名副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文上报省体育局审批。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2018年12月5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针对学院党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相关议题的问题。2018年学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更严更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学院党建工作计划中;4月下旬,学院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部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9月,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宗教聚会点排查摸底和师生宗教信仰情况调查;10月,对院内各部门新媒体进行普查和登记,明确新媒体主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干部考核和执纪监督范围。从2019年开始,学院党委每年将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针对“没有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题督查、分析研判、报告通报”的问题。2018年6月下旬,学院党委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结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2018年学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会。8月上旬,学院党委分别向省体育局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报送了2018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11月中下旬,学院党委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撰写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并上报省体育局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
根据驻厅纪检组意见,对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学院党委于2018年12月20日向省体育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将书面检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学院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岗位空缺较多与编外人员招聘过多并存的问题
针对“学院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该问题一定程度上归因于2018年省体育局主要领导调整及省级机构改革人事冻结。2018年11月下旬以来,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中层干部开展了调查摸底,在对干部队伍结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干部选任工作建议初稿。目前已拟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待中组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发后,学院党委将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针对“编外人员招聘过多”的问题。原因在于:学院大院内的六个运动管理中心原隶属于学院,在2011年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中分离出去,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而当时为这六个运动管理中心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近200名编外人员却留由学院管理。2018年7月下旬,学院党委在研究编外用工情况时,要求按照每年核减不少于10%的比例,三年内将编外人员数量控制在130人以内。9月初,印发了《关于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清退编外人员的通知》。截止12月19日,编外人员127人,非全日制用工44人,合计171人;与2018年1月相比,编外人员已减少29人,减少比例为14.5%。目前合同制聘用人员已按计划完成2018年度核减目标,非全日制卫生工将按照保洁服务外包的思路逐步完成清理。12月20日,学院党委已将编外用工及清理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11.关于研究人事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针对干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在召开党委会时,会前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待中组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发后,学院党委将及时出台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程序。
针对“部分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的问题。2018年12月中旬,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对中层干部轮岗意向进行了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干部选任配备建议并报学院领导。此外,学院还针对《省体育局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学院领导及各部门意见。
针对研究人事议题的党委会记录不够规范、《纪实表》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12月上旬,将2015年以来的《纪实表》对照干部选任各项原始材料、党委会记录逐一进行核查,并重新整改规范。12月27日,就此问题,对组织人事处处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12.关于执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兼职取酬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巡视之前,学院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39号)、《组工通讯》2016年第33期《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等有关规定,经请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对教职工兼职进行规范。针对该问题,学院已于巡视期间对校外兼职教职工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在社团担任领导职务的10名教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18年9月补办了审批手续。9月,学院开展教职工在企业兼职情况的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对在企业兼职的11名教职工于2018年12月13日经党委会研究批准,其中2名副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省体育局审批。12月18日,学院党委将该问题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13.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够到位的问题
截止2018年12月20日,已完成所有在编人员档案核查工作。其中按照省体育局要求,对未开展过专项档案审核的119名科级及以下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项档案审核初核;对2015年8月已开展过专项档案审核的32人进行了“回头看”。已完成对进档材料不严格问题的自查,对缺漏档案进行了全面登记,对已收集档案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完善。
就此问题,12月26日,对档案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12月27日,对组织人事处处长进行提醒谈话。
14.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系党总支印章不规范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重新刻制了四个系党总支印章。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4月下旬学院党委工作部门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指导党支部规范做好工作记录。巡视期间开展了边巡边改,组织所有党支部对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的工作记录开展了自查,对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等问题予以纠正。2018年12月20日面向党务干部举办了党建专题培训,在培训中对规范会议记录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党费计算有误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按照标准重新计算所有党员的党费,并将党费补缴到位,补缴金额为4433.6元。
为加强师生党支部建设,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学院党委班子每位成员联系一个师生党支部,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
15.关于部分支部会议与业务会议混同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于2018年12月10日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支部工作规则,带领广大党员明确党支部的职责。12月28日,学院党委对涉及问题的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1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学院近年来发展的党员的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整改。二是在党务干部党建专题培训中专门安排了发展党员方面的讲座内容。三是举一反三,于2018年12月27日对所有党支部书记就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党委会审批41人次入党时未逐个审议和表决”的问题。一方面,学院党委班子在12月13日召开的党委会上进一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一方面,于12月27日对时任党委工作部部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有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讨论不充分”的问题。12月28日,对发展党员讨论不充分的财务核算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部分党员入党积极分考察表中无党支部意见和公示情况”的问题。12月26-27日,对出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栏均为空白的后勤处党支部和学生工作处党支部的时任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2019年开始,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对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不正确和过时表述。
17.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淡薄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缺乏相互批评的党支部均已再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互评,补充了党员之间的互评意见。2018年12月26日,学院党委部署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对会前、会中和会后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18.关于学院党委领导、支部书记未落实党课制度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于2018年6月陆续在所在支部上了一堂党课。12月13日学院党委修订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10月-12月期间,学院所有处级党员干部结合“大宣讲”安排又在所在支部上一堂专题党课。今后,学院党委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19.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缺失的问题
针对2015年以来学院部分处级干部及所有科级干部没参加过党建方面的集中培训的问题。2018年12月20日邀请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团长面向党务干部(含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各系组织员、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开展了党建专题培训。今后,每年将为所有党务干部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
针对“学院党校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12月13日党委会经研究,为学院党校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
针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未达24学时,预备党员没有集中培训”的问题。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业余党校培训管理办法》,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20.关于党内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效果一般的问题
针对该项问题,2018年12月上旬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工作记录自查,纠正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等问题。12月20日在党务干部党建专题培训讲座上对规范会议记录提出明确要求。从2019年开始,学院党委将定期对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学习情况和工作记录进行检查;2019年上半年,将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新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1.关于学院领导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2017年下半年省审计厅审计学院原党委书记、原院长期间进行立行立改。2017年10 月,学院图书馆已将书籍入库,列入固定资产核算;运动服装、鞋已由学院运动系网球实训实习基地确认作为易耗品入库处理。为彻底整改该项问题,涉及的相关院领导已于2018年12月将当时报销的运动服装、鞋购置费4070元及购书费625元全额退回学院账户。12月20日,学院党委将此问题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22.关于学院领导在学院内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中领取津贴补贴的问题
省工改办于2015年核定了学院绩效工资总量,但学院从2017年才正式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学院在2015-2016年发放给班子成员的各类津补贴均没有超过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经学院财务核算中心核查,2014-2016年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已领取的加班费、劳务费、误餐费等津补贴合计13.438万元,省委巡视之前班子成员共已退回其中部分津补贴3.168万元,还需退回津补贴10.27万元。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经研究决定,要求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含已退休的两位院领导)将津补贴退回学院。截至12月20日,班子成员已将津补贴10.27万元全数退回学院账户。12月20日,学院党委将此问题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23.关于工会违规以现金和购物卡形式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
经核实, 2014-2015年工会报销超市购物卡用于发放妇女用品、采用现金发放教职工生日蛋糕福利系由学院原工会主席签字同意,随后工会未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因原工会主席已于2016年退休,于2019年1月7日对工会专职副主席彭金保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于问题所涉的费用,工会已将在职人员及编内退休人员236人所领取的金额48250元全数收回。
24.关于在运动员食堂接待中隐瞒接待费支出的问题
原办公室主任因患癌症自2014年10月离岗治疗、休养,新办公室主任于2016年1月到任,这期间包含公务接待在内的办公室管理职能弱化。原食堂管理员退休返聘至2014年初,2014年上半年食堂新老管理员之间存在工作交接问题,办事制度及程序不够规范。关于海鲜菜品接待,当时未有严格的接待手续,因此对具体接待对象没有详尽记录。据食堂工作人员回忆,期间有国家田径队、安徽体职院、北京体育大学等单位到访我院。关于五粮液白酒,在2014年初食堂新管理员接管食堂前,食堂已有6瓶五粮液酒和18瓶五粮液特供酒。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学院食堂接待消费五粮液特供酒8瓶:其中,2015年2月18日出仓4瓶五粮液特供酒,用于承办省体育局交办的各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教练员的“除夕迎春大聚餐”公开餐饮所用;2014年11月4日和2015年1月30日各出仓2瓶五粮液特供酒(2015年1月30日的接待消费还有上述1月29日采购的海鲜菜品),因当时未有严格的接待手续,对具体接待对象没有详尽记录。据食堂工作人员回忆,期间有国家田径队、安徽体职院、北京体育大学等单位到访我院。目前仓库账目显示库存尚有6瓶五粮液酒和10瓶五粮液特供酒。
经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当天将库存的6瓶五粮液酒和10瓶五粮液特供酒就地封存,并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务接待,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019年1月7日,对膳食科科长黄鞠明进行了诫勉谈话。学院党委已将该问题的详细情况报驻厅纪检组。
25.关于违规支付学院及体育局系统干部职工住户的物业费的问题
巡视反馈问题所指的干部职工住宅区共有12幢房434户,其中我院干部职工住户仅45户,其余大多为省体育局系统其他单位干部职工住户。巡视之前,学院根据省审计厅对原党委书记、原院长的审计反馈意见,于2018年4月启动物业费补缴工作,5月下旬向大院住宅区住户发出催缴物业费公告,要求全体住户补缴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的物业费。
由于物业费补缴工作涉及省体育局系统各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非学院一家单位力所能及,因此学院党委于2018年4月25日、5月21日先后两次向省体育局党组报送《关于提请解决学院审计相关问题的请示》和《关于解决学院大院范围内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请示》,提请省体育局牵头协调补缴事宜。因省体育局系统其他单位职工住户缴费情况不佳,学院党委于7月24日向省体育局党组提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院物业管理问题整改工作的请示》,提请省体育局牵头协调局系统其他单位尽快做好补缴物业费事宜。截至12月31日,我院45户职工住户中已有44户补缴了物业费,仅差1户未交(该业主89岁,系离休干部),补缴总金额为120089元;局下属系统其他单位26户职工住户补缴62167元,14户社会住户补缴34697元,合计补缴216953元。巡视整改期间,学院党委于12月10日再次就补缴事宜请示省体育局党组,提交了《关于提请局党组进一步协调解决学院巡视整改相关问题的请示》,请省体育局党组协调尽快完成费用追缴工作。12月11日,学院党委收到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的电话回复,要求学院提交未缴交物业费人员名单,由局里协助统一追缴。12月17日,学院向省体育局提交《关于学院家属区物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提供了学院住宅区物业费收缴情况统计及详细名单。12月20日,学院已将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2019年1月8日,省体育局召开党组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体制内干部职工住户的费用追缴工作;对于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住户,将依法依规进行追缴。
26.关于无政策依据收取社会培训基地指导费的问题
经进一步核查,2014-2016年度学院向我省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收取15%的指导费用共计718677元。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研究,要求将2014-2016年已收取的15%指导费退回有关培训基地。截至2019年1月7日,已退回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7个培训基地306220元,占总退费金额的43%。对尚未办理退费的其余培训基地已书面发函,告知其协助学院做好相关接收退费的手续。退费工作计划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27.关于车辆管理随意混乱的问题
2016年9月,学院对原有的《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出台《车辆派遣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车辆在派车、定点停放、加油、维修等各环节的管理。2016年12月,为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推动节能减排,学院出台《车辆管理补充规定》,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按月登记车辆使用及运行情况,将台账和油费报销相结合,严格油费审核,并以车辆为单位随附该车当月派车记录单。自2017年7月起,学院对全部公务车取消现金加油,实行加油卡加油。2018年6月,根据边巡边改要求,学院开始根据车辆里程表数据,每月拍照对比,精确统计单车月行驶公里数。
28.关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异常的问题
学院原办公室主任因患癌症自2014年10月离岗治疗、休养,现任办公室主任于2016年1月到任。这期间办公室管理职能特别是车辆管理弱化。2016年前,学院车队在公车的使用、加油、维修和管理方面未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车辆加油费及里程数的登记未严格检查、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数由驾驶员自行申报登记,驾驶员对于短途里程因嫌麻烦而未报里程数的现象时有发生,车队管理人员没有核对车辆里程表,从而导致登记的里程数比实际里程数偏少,最终造成巡视组做出加油费偏高的结论。
针对多部院领导专用车辆、行政用车加油费、维修费偏高,行驶里程数大的问题。(1)闽K11768、闽K15137、闽K11881为学院领导专用车辆。2014年省纪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在检查公务车辆管理情况时,允许大院内有关单位的公务车辆在工作日期间不入库,周末入库。该三辆车工作日一般停放在驾驶员居住地,周末入库。使用专车的院领导有的居住地离学院较远,闽K11881驾驶员居住地(住金山)离学院也较远,该车日接送领导上下班一般为四趟。学院共有6个教学点分布于泉州、漳州、三明等地,该三辆车经常往返于教学点开展招生和指导工作。每逢学院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如负责全国首届青运会各地体育局局长接待、承办全国首届体育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该三辆车也用于接待客人。(2)闽K16659、闽K08173为学院行政用车,其中闽K16659系商务车。2013-2016年期间,学院的学生规模从1000人多人逐年递增至2200余人,该两辆车除满足学院师生用车外,还承担大院内6个运动管理中心运动队的转训、参赛、训练保障等任务,经常往返机场等地接送运动员。(3)闽K11768、闽K08173、闽K15137、闽K11881、闽K16659车辆使用率高,均存在车况不良的情况,在2013-2016年期间都曾有过大修。(4)闽K16659购置于2004年,车龄长,平时承担接送任务重,耗油量大。关于该车百公里耗油45升,经咨询当事人,系该驾驶员在车辆出行任务后未如实登记里程数所致。
针对闽K1188l小轿车2013—2017年行驶里程过多、维保费过高的问题。闽K11881系2008年购置,为学院原党委书记用车,2012年原党委书记调往省体育局任副局长后,该车调往省体育局使用,2013年归还学院时车况较差,因此进行了2次大保养,金额为38324元。该车归还后作为院长用车,2013-2016年间经常往返全省各地市教学点,长途任务繁重,为保证车况良好,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针对闽K11881在2016年1月26日单次加油74.9升,明显超过油箱70升容量的问题。闽K11881和闽K16659的驾驶员均确认:闽K11881驾驶员于2016年1月26日借用闽K16659车辆出差,当日为闽K16659车辆加油(该车油箱容量为94升),但因当时未实行油卡加油制,均使用现金加油,为方便财务报账,驾驶员便将加油记录登记在闽K11881车辆名下。
2016年11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已将失职的车辆调度员调离车辆管理岗位。近一年来,结合公务车辆改革,已对原闽K11768、闽K08173、闽K15137的驾驶员进行解聘处理。2018年12月17日学院党委会研究这一问题时,认为造成加油费总体偏高主要还在于车辆管理的随意混乱。2019年1月7日,对时任车辆调度员程玉妹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9.关于“两个责任”不清的问题
2018年3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党委委员、副院长在领导班子原有分工的基础上增加对党委工作部、监察审计处、工会等三个部门工作的分工联系,党委书记不再负责联系党委工作部、监察审计处工作。
30.关于压力传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问题。学院党委虽未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每年3月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并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巡视整改期间,学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后,学院党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专题会议定期进行研究。
针对对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巡视期间及巡视整改期间,学院党委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开展了2018年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分别召开了2018年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11月30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论述,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今后,将坚持每年3月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召开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
31.关于监督责任弱化的问题
针对纪委“三转”要求不到位、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不明确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了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纪委的主责主业。
针对学院纪委书记空缺的问题。已于12月10日将该情况请示省体育局党组,提请省体育局党组协助解决。省体育局党组已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备案,待人事冻结后,将立即启动配备手续。
针对党总支、党支部未配备纪检委员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巡视期间所有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均已增补了纪检委员。
32.关于纪检监察职能虚化的问题
针对一起违纪案件处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11月下旬已将该违纪事件的过程性材料补充到位。今后,将进一步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针对监察审计处未自行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从2019年起,每年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学院进行审计。
33.关于抓纪律教育不实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12月17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党支部重温了《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同时举一反三,党委书记于12月27日对学院党委委员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纪检监察干部就加强理论学习开展了提醒谈话。2019年上半年将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4.关于抓制度执行宽松软的问题
针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学院于2018年12月14日印发《进一步规范学院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文办理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针对违规将教练员伙食费发放给个人的问题,自2016年11月开始,学院已经将教练员伙食费全部退还给省体育局财务核算中心,之后不存在将伙食费发放给教练员个人的情况。对于2016年10月之前已发放的伙食费,学院党委于2018年12月25日向省体育局党组提出了协调处理退伙事宜的请示。
针对日常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巡视结束后,学院于2018年9月制定出台《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对行政人员和双肩挑教师实行面部识别考勤。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再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教职工考勤、外出等规章制度。12月29日,学院下发《关于考勤信息报送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部门坚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严格部门日常考勤,严格按实际出勤情况统计考勤,如实做好每月部门考勤登记工作。
针对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2018年7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已对病事假累计天数超过6个月以上的4位教职工按照制度要求相应扣减绩效工资。
针对教师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巡视之前,学院制定出台了《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对教师兼职进行规范。
各系部于12月10日前再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兼职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制度。今后,将持续开展教学督导,开展每日巡课,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师上课状况进行监督。
35.关于抓日常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2018年7月初,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教职工层层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近期待省体育局党组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后,将立即制定出台学院廉政谈话制度,推动廉政谈话规范化、常态化。
36.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违规将教练员伙食费发放给个人的问题。根据省体育局要求,学院长期承担院内六个运动管理中心的膳食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将教练员伙食费发放给各中心教练员个人。学院多年来一直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多次向省体育局请示,建议停止发放。经2016年10月省体育局批复,自2016年11月开始,学院将各中心所有教练员伙食费全部退回省体育局核算中心账户,不再向教练员个人发放伙食费。为解决巡视反馈的问题,2018年12月25日学院党委向省体育局党组报送请示,请省体育局协调处理2013-2016年10月期间由学院发放给各中心教练员个人伙食费的退伙事宜。省体育局党组于2019年1月8日经研究决定,按照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纪要〔2018〕16号执行,对该期间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伙食费不予清退。
针对在运动员伙食费中违规列支教职工餐费补贴的问题。经核查,从运动员伙食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补贴实际截至2018年3月,自2018年4月起教职工伙食补贴由学院行政账户转入,未从运动员伙食费中支付。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由财务核算中心从学院行政账户中划拨2014-2018年3月期间教职工午餐补贴共312.55万元还给运动员食堂账户。
12月20日,学院将此问题详细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37.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违规将校内车位对外招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对此问题,学院党委于12月20日向省体育局党组上报《关于报送学院停车位招投标及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详实汇报了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等情况,并说明转租的室内田径馆地下停车场归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管理、学院从未参与该停车场管理的事实。2018年10月9日,学院向承包人发出《关于终止大院范围内〈租赁服务合同书〉的函》,通知承包人将于2019年1月25日终止大院范围内的租赁服务合同关系。同时,已将此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针对承包人将部分停车场违规转租他人的问题。因2011年7月12日福建省体育局党组会议已明确新建成的省综合室内田径馆(含地下室)归属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因此,学院从未对室内田径馆进行管理。对于承包人将室内田径馆转租他人一事,学院并不知情,也未参与管理。
38.关于教材教辅采购未经党委会研究和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针对“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根据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闽体职院党〔2013〕17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总额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之规定,学院教材教辅采购从2013至2017年间每次所采购金额均未达到50万元,因此未上党委会研究。
针对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自学院成立以来,教材采购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并一直延续原省体校中职中专教材采购的做法,委托一家教材供应商提供供应服务。考虑到学院教材采购量少、金额小但需求的体育类教材品种多,曾有同类院校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此类教材但出现了流标现象,造成无法如期发放教材,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而新华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国企图书供应商,专门从事大专院校的教材征订业务,能向学院供应齐全的高职教材,所以教材一直由该公司负责供应。此外,学院采购教材不属于财政性资金采购,而使用学生代办资金(学生书本费)支出,所以教务部门没有提出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针对教材折扣较低的问题。由于一般图书商业性强、发行量大,因此折扣较多,而教材专门为学校学生使用,专业性、学术性强,因此折扣相对较少。
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教材采购列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自2019年开始,教材教辅征订将实行政府采购。
39.关于食堂原材料采购供货商指定具有随意性的问题
针对“食堂原材料采购每年总额上千万元,除牛羊猪肉由体育局统一招标外,其余均未通过学院党委会研究”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食堂原材料大宗采购列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同时决定,2018年食堂食材15家供应商合同到期后,2019年起根据程序择优选定13家食堂食材供应商,并责成后勤处及时将省体育局确定的牛、羊肉采购招标的相关过程性资料补充完整。
40.关于小型基建工程存在拆标以规避上级监管之嫌的问题
经核查,学院排球馆屋面防水补漏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篮球馆屋面防水补漏工程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两个工程项目邀标时间相隔4个月且并不在同一栋大楼。为进一步加强小型基建工程监管,责成后勤处在《学院小型基建和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招标过程。一是加强资质审查,要求投标公司提供法律声明,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二是增加竞标商家数量,每次小型工程竞标商家必须在3家以上;三是完善评标办法,要求在资格审查过关且具有施工资质的供应商中,采取两轮抽签的方式,尽量避免各类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41.关于与教学点合作办学权责不明的问题
针对学院与各教学点长期未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问题。12月初,运动系与未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1个教学点签订了协议,至此学院已与6个教学点全部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针对对合作办学的办学情况无考核和奖罚办法的问题。自2019年开始,学院每学年将对各教学点开展教学评估工作,严格督查评估各教学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教学质量,并形成评估意见以促进各教学点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
42.关于班子内部沟通不畅、向上汇报、向下征求意见不够充分,人事调整、重大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等问题,在群众中仍有反映的问题
2018年11月14日,学院党委按要求向省委巡视办提交了《中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说明》。集中整改期间,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党委通过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向广大党员、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向省体育局党组主动汇报了绩效工资方案、参评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落榜等重大事项;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教材教辅采购、食堂食材大宗采购等作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开设了网上信箱,以方便师生提出意见和建议。
今后,学院党委将完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将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对于有关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学院党委将积极主动地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进行请示、沟通或汇报,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按章办事的意识和准确把握政策的能力;加强效能督查,要求各职能部门将学院的各种文件或征求意见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人事政策的宣传,妥善处理好人事工作保密和公开之间的关系,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充分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更严谨细致地做好人事调整工作,使党委在人事工作中发挥领导和决策作用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六组共移交驻厅纪检组涉及学院信访件6件,已办结6件,办结率100%。已办结的信访件中,部分问题属实的3件;共处理2人(处级),其中提醒谈话1人,提醒谈话和书面检查1人,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2人。
巡视以来,学院党委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共诫勉谈话3人,分别为工会专职副主席彭金保(副处级)、后勤处膳食科科长黄鞠明(副科级)、原车辆调度员程玉妹(副科级)。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院党委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学院党委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没有休止符,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没有结束,目前还有个别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从长远看仍要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构建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
(一)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关于学院纪委书记缺位的问题。学院党委于2018年12月10日将该情况请示省体育局党组,提请省体育局党组协助解决。2019年1月8日,省体育局党组会议明确,已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备案,待人事冻结后,将立即启动配备手续,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2.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违规支付学院及体育局系统干部职工住户的物业费的问题
学院党委曾四次向省体育局党组提出协调解决该问题的请示。2019年1月8日,省体育局召开党组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体制内干部职工住户的费用补缴工作;对于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住户,将依法依规进行追缴。
(2)关于无政策依据收取社会培训基地指导费的问题
对尚未办理退费的其余培训基地已书面发函,告知其协助学院做好相关接收退费的手续。退费工作计划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3)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违规将校内车位对外招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对此问题,学院党委于2018年12月20日向省体育局党组上报《关于报送学院停车位招投标及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并将此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2019年6月底前,学院党委将对停车位对外租赁未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招租底价确定未经评估和实施不合规竞争性谈判的问题进一步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抓常抓长上做文章,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1.进一步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带领全校师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理顺与主管部门间的关系,重大事项向主管部门请示或汇报,争取主管部门的更多支持。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班子内部沟通配合,进一步凝聚班子合力。
2.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学院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立德树人”的办学方针,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配套措施,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师生党员、教职工的理论素养,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党员教育管理缺位、组织生活不经常、党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3.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院党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真正把主体责任逐级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牢抓实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配齐配强学院纪检干部,解决监察审计部门虚设、职能弱化的问题。学院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克服好人主义现象,用好“四种形态”。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纠治“四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确把握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财务报销审核。切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管制度,对国有资产管理、采购、基建维修、职业资格鉴定、教学点合作、社会培训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从制度上完善防控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4.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学院党委要严格遵守干部选任的有关程序和规定,规范民主推荐、考察、集体研究等各环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人员岗位,切实做到因岗设人、人岗相适。规范执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兼职取酬管理规定。严控编外人员数量,有序清理编外人员。
5.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办好人民满意的体育职业教育。学院党委要紧跟职业教育改革和体育产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放眼体育职业教育发展前景,做好长远规划,努力推进体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体育人才。要切实把重实干作为成就事业的基础,把办实事作为造福于师生的追求,把求实效作为一切工作的目标,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干事创业之风。特别要以圆满完成高职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回访为新的起点,积极理顺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最大限度调动党员及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钉钉子精神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努力把学院办成在全省体育院校中最具特色、在全国同类院校争创一流的示范性现代体育高职院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726904;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电子邮箱:xiaoyuandongtai@163.com。
中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