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城乡规划、城镇设计等方面知识,从事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城市生态、园林游憩系统等专项规划,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策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训练,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与城市规划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协调解决城乡规划问题的能力;熟悉国家有关城镇发展和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规划相关专业的能力;了解城乡规划实践与学科发展的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具有较系统的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分析能力。
主要课程:建筑图学、建筑美术、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建筑构造、中外建筑史、城市规划概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基础、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史、城市设计概论、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道路与交通、道路交通设计、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地质学与测量学、人文地理概论、区域分析与规划、地理信息系统、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城市环境与生态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城市规划设计院所与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专业为辽宁省示范专业,以优秀成绩通过全国城市规划专业教育本科和硕士两个层次的评估。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是辽宁省重点学科。
城乡规划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已通过国家验收,具有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本专业教师担任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建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考本专业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素养,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