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一、招生对象与学业年限招生对象:参加普通高考的编导类考生学业年限:全日制三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历层次:高职专科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具有高尚的传媒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以及较高的艺术鉴赏(创新)能力;具备广播电视传媒节目的策划、编导、摄影、摄像、音响、编剧、编辑、创作、制作、经营、广告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在表演艺术方向(舞蹈编导、文艺编导、影视剧编导、戏剧编导、话剧编导、音乐剧编导)担任导演、策划、制作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成为能够适应文化艺术管理及其他传媒机构、企事业单位文化宣传部门等需求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总则:德才兼备、知识够用、实践会用、就业适用德育培养: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加强科学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恪守传媒行业的职业道德;树立爱国主义思想,诚信意识,团结合作具有团队精神、自强不息的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业务培养:具有高雅的艺术素养,过硬的影视基本功,具备影视节目导演、策划、画面编辑、声音制作、配音、影视节目口语表达等方面的影视节目技能,掌握影视创作、影视节目经营、节目制作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及社交能力。
(一)基本知识要求(1)具备基本的人文知识,良好艺术修养;(2)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原理,了解专业的新信息;(3)掌握与专业相关的业务知识。
(二)职业能力要求1、专业能力(1)能使用计算机,较熟练应用办公软件;(2)能借助工具书识读职业岗位通用的专业英文术语和操作说明。
(3)能应用专业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并能对实施方案进行检查、校正、总结、评价。
(4)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使命感、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意识。
加重文学、艺术经典作品、美学、中西文化的学习,让学生有广博深厚的文学和艺术素养,并能借鉴和弘扬优秀的人类精神文化遗产。
通过系列专业课程和系列创作训练,熟练掌握影视作品读解、影视视听语言、影视创作、影视制作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密切关注和了解影视界、文化艺术界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成果,并积极参与其中。
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想象力。
2、方法能力(1)具备从事市场和社会调查的基本能力;(2)具备业务谈判、项目论证基本能力;(3)能用现代认知手段,获取新知识的基本能力;(4)具有创新、开拓意识,能提出和论证新任务的基本能力。
3、社会能力(1)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有适应工作环境和社会生活的能力;(2)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的能力;(3)具备团队精神,有协作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4)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自主创业能力。
(三)职业资格要求学生应参加职业培训,并获得该专业的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电影电视摄像证书,编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四)实施为实现上述目标,须从下面几方面培养:(1)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使命感、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意识。
(2)加重文学、艺术经典作品、美学、中西文化的学习,让学生有广博深厚的文学和艺术素养,并能借鉴和弘扬优秀的人类精神文化遗产。
(3)通过系列专业课程和系列创作训练,熟练掌握影视作品读解、影视视听语言、影视创作、影视制作的基本理论和技能。
(4)密切关注和了解影视界、文化艺术界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成果,并积极参与其中。
(5)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想象力。
四、职业岗位群本专业主要面向的职业岗位是:编导方向可在相关广播电视团体、电影电视制作单位及地方电视台的制作部门担任影视节目导演、策划、画面编辑、声音制作、配音、影视节目口语表达等方面的影视节目制作工作;可在社会文化、社区、艺术、等行业担任影视策划、制作及经营与管理工作;可在影视、广播电视单位担任影视创作、影视节目经营、节目制作管理工作。
工作岗位主要工作任务职业技能、能力及素质要求数字音影编导、摄影与制作在广播电视传媒方面(电视编辑、电视节目制作、网络传媒、数字媒体等)担任影视节目导演、策划、画面编辑、声音制作、配音等方面的影视节目制作工作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导演、策划、画面编辑、声音制作后期制作基本能力与素质相关表演艺术编导在表演艺术方向(舞蹈编导、文艺编导、影视剧编导、戏剧编导、话剧编导、音乐剧编导)担任导演、策划、制作表演艺术节目导演、策划、制作基本能力与素质社区、企事业、行业文化艺术管理在管理型编导专业方向(表演艺术加管理、为广播电视加管理、文化艺术管理、电视制作管理)担任策划、管理、制作与经营工作文化艺术策划、管理、制作与经营工作基本能力与素五、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概论、影视精品读解、视听语言、影视剧本创作、摄影技术与艺术、照明技术与艺术、电视画面编辑、声音制作基础、电视节目策划、电视节目制作与合成等课程。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本专业课堂教学由通识教育课程(必修、选修)、学科基础课程(必修)、专业课程(必修、选修)以及实践环节组成。
七、毕业标准1、修完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
2、参加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并成绩合格。
3、获得至少一个本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录音师资格证、普通话资格证)。